正文 般若(一)
类别:子部 作者:明·祩宏 书名:
竹窗二笔
土之能朽物也。水之能烂物也。必有残质存焉。俟沉埋浸渍之久而后消灭。若火之烧物。顷刻灰烬。吾以是知般若智如大火聚。诸贪爱水逼之则涸。诸烦恼薪触之则焚。诸愚痴石临之则焦。诸邪见稠林。诸障碍蔀屋。诸妄想情识种种杂物。烈焰所灼。无复遗余。古谓太末虫处处能泊。惟不能泊于火焰之上。以喻众生心处处能缘。惟不能缘于般若之上。故学道人不可刹那而失般若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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