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洁癖

类别:子部 作者:清·陈恒庆 书名:谏书稀庵笔记

    裕相国斋田有洁癖,多禁忌。家中常坐之处,不令他人坐。掀帘、开风门,其手所捏之处,不令人捏。在部画稿,司员知其癖,递笔时,皆拈笔管之顶以授之。如是日为四离四绝,则不出门,不阅公牍。所著衣服,洁净无尘,并无褶叠痕。在部坐久,偶有褶叠,归则令人以熨斗平之。一日日已夕,步行至巷口,吃烤羊肉。都中冬日,满街有手挽车,上载羊肉、锅垆、酒壶、木炭,切肉而烤之。食者皆立于车旁,一足踏地,一足蹬车,持箸而食。是日雪后,突来一犬,雪花满身,突入相国两股间,污其白狐裘,适中其所忌,懊恨不能再食。命仆缚犬,截其尾以泄愤。予适逢之,乃相谑曰:“古语有云‘貂不足,狗尾续’,乞以狗尾与我。我貂褂不完,可藉以补之。今日天寒甚,予裘不能御冬,相国如嫌狐裘已污,可以赠我。”一笑而散。相国归语家人曰:“倾相谑者,乃山东人,作给谏,吾友也。彼性不好洁,多食而健。年五六旬,犹可徒行十余里,吾何自苦哉!”由是洁癖遂改。予闻之曰:“予以谲谏规相国,相国从谏如流,此真贤相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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