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种 《通天乐》 拟禁打降告示

类别:子部 作者:清·石成金 书名:通天乐

    为严禁刮棍打降以除民害事,照得欲植嘉禾,先除蟊贼。目今有等不营生业,游食趁闲之徒,专学拳棒,结党成群,见事鸱张,沿街虎踞,每多受他人之雇倩,代为泄忿报仇;抑且入豪右之牢笼,甘作飞鹰走狗。究其极,则为人命之凶手,强盗之把风。种种流毒,深为民害。除现在密访剪除外,合亟饬禁。为此示仰某属官吏军民人等知悉。嗣后该地方,但有油手刮棍,倚仗膂力,遇事生风,插入打降,乡保小甲实时公举到官,重责枷示,驱逐出境。若审有诈财者,照新例究拟立斩。如乡保受嘱徇隐,或被害禀发,或另有访闻,一并究治。其有延请教师,习学拳棒害民者,同居父兄,并拿重处,决不轻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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