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裁缝,繁昌人,与同邑蔡林儿妻陈氏有私。陈与林 儿不睦,有琵琶别抱之志。卢以成衣业出入缙绅家,因藉虎威之助,撺取陈以为室。陈之在蔡也,帷箔不修,结纳者固不止卢一人。有屠肆殷大鼻者,交尤密,故归 卢后,月上柳梢之约仍所时有。黑暗私踪,虽未尝令裁缝知,然悄无人处,与大鼻对坐闺中,亦往往为裁缝所觑见。
裁缝性顽劣,喜怒无恒。得大鼻酒肉,便与把袂促膝,语刺刺不休。或砧釜不获舐润,则汹汹然恶气喷人。虽唠叨毒口,未尝明辱殷屠,而指桑骂槐,意固显然有属也。以此陈与大鼻俱心忌之,遂定谋杀。裁缝尚喜蜗居僻陋,孤寂无邻,不难为所欲为。
一夕卢又作恶,陈曰:“何必尔?酒肉固所自有,须知豚蹄之奉,必有所祝。毋徒灌黄汤,不问餍口者之何自来也。”卢曰:“刀尺小技,亦华屋中客。乃只鸡斗 酒,如许矜持,真村妪识见也。”妇笑骂曰:“不识谁家残筵下,搜起一片零星骨朵,便尔油溢唇边。往取束薪来,若不枉嚼蛆,当许汝醉饱也。”羹熟饮以酒,酩 酊尽一瓶,不能复坐,遂倒地卧。
殷本暗藏幕中,至是招之出,而商所以毙裁缝之计。殷欲缢杀之,陈曰:“似此徐徐结束,太烦人力,不如锋刃之奏 功捷也。”殷曰:“血淋淋殷红满地,事易败露。”陈曰:“易耳。”乃取大浴盆,实荻灰满其中。时裁缝已烂醉如泥,任人簸弄。殷假裁缝作人彘,横卧盆灰上。 穿刀刲血,灰尽淹渍成块,无涓滴外溢者。气既绝,乃移其尸委阡陌间。
天明,有牧竖驱犊过其处,见有布杉露莽中,意谓人之所遗失者,心窃利之。 趋视,则一僵尸倒沟侧。惊绝奔喊,里人咸集,始识其为卢裁缝也。鸣官勘验,知为冤死。执陈氏入城,连日不为讯鞫,遂为隶役教供。戚友邻舍衣食足以自给者, 株连殆尽。人心皇皇,一时腾沸,而杀人者早已窜避无踪矣。邻邑南陵,一打鼓担、一弹棉匠,俱被株连毙命。
案延三载,宰亦再易。追捕正凶,杳不 可得。后某宰以案久不结,恐干吏议,乃缉一农家子(亦尝与陈氏有染者),使狡黠吏教其以狱自承,且绐之曰:“杀卢者,陈氏也。汝与陈氏之奸情已实。倘按陈 氏以因奸杀夫,奸陈氏者安得不死哉?汝第承以黑夜遇人于田陇间,问之不应,心疑为鬼,挺刀刺之,实不知其为卢裁缝也。此误杀之罪,所坐无过于监候,遇赦即 释。如是,则陈氏可以不死,其德汝也必深。汝遇赦后,陈氏舍汝谁归哉?”农家子信之,遂画“误杀”供。
狱上,农家子论抵,而释陈氏焉。
箨园氏曰:卢裁缝之于其妻也,苟实不知,则亦已矣。知之,而佯为不知,又欲挟之以为口吻之利,以致数犯所忌,固已有死之道矣。顾卢裁缝之见杀不足奇,而 农家子之论抵则深可儆也。不贞之妇,昵之者以为阴骘无伤,不知妇有污行,彼此葛藤,一人肇衅,殃及人人。彼农家子非杀人者,乃以与陈氏有染之故,卒为殷大 鼻作替身。九幽十八狱,又何处叫屈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