邑北仓村赵公,忘其名字。读书别墅。每月明见有物,兽首人身,潜入空室,窥之,有狐皮一具,折叠地上。公持归藏之。夜半,物至公斋,跪而人语曰:“我等修炼功成,即无须此。今道力尚微,首未能脱,天明依然故态。倘不赐还,日出即成鬼物矣。”哀求不已。赵不答。跪至晓,扑地化为狐,自颌下如新剥者然。
醉茶子曰:妖不扰人,纵之而不必杀之。赵公所为,吾不谓是。
卷二 狐革类别:子部
作者:清·李庆辰 书名:醉茶志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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