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正各掌其县之政令、征、比。以颁田里,以分职事,掌其治讼,趋其稼事而赏罚之。若将用野民,师田、行役、移执事,则帅而至,治其政令。既役,则稽功会事而诛赏。
[译文]
县正各自掌管本县的政令、征发和校比,而颁授田地和宅地,分配各种职事,掌管听断有关的事项和争讼,督促人们耕作,并进行赏罚。如果将征用野地的民众参加征伐、田猎、巡狩、劳役,或调用民众帮助困难户.就率领役徒到来,,掌管有关的政令。役事完毕后,就稽考、总结他们的工作情况并加以赏罚。
地官司徒第二 县正类别:经部
作者:周公旦(西周) 书名:周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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