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衡掌巡川泽之禁令而平其守。以时舍其守,犯禁者,执而诛罚之。祭祀、宾客,共川奠。
[译文]
川衡掌管巡视川泽,执行有关的禁令,而合理安排守护川泽的民众,按时安置守护人,有违犯禁令的就抓捕而加以惩罚。举行祭祀,或招待宾客,供给河中所产的鱼、蛤等物。
地官司徒第二 川衡类别:经部
作者:周公旦(西周) 书名:周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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