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隶掌役百官府与凡有守者,掌使令之小事。凡封国若家,牛助为牵彷,其守王宫与其厉禁者,如蛮隶之事。
[译文]
罪隶掌管为百官府与凡有地守者服役的隶民,负责指使他们做杂役小事。凡封建诸侯国或采邑、[或有王子出封,就从罪隶那里领取隶民以供役使]。
秋官司寇第五 罪隶类别:经部
作者:周公旦(西周) 书名:周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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