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通書後記

類別︰子部 作者︰宋•周敦頤 書名︰太極通書

    朱熹

    通書者,濂溪夫子之所作也。夫子性周氏,名敦頤,字茂叔。自少即以學行有聞于世,而莫或知其師傅之所自。獨以河南兩程夫子嘗受學焉,而得孔、孟不傳之正統,則其淵源因可概見。然所以指夫仲尼、顏子之樂,而發其吟風弄月之趣者,亦不可得而悉聞矣。所著之書,又多散失。獨此一篇,本號易通,與太極圖說並出程氏,以傳于世。而其為說,實相表

    裹,大抵推一理、二氣、五行之分合,以紀綱道體之精微,決道義、文辭、祿利之取舍,以振起俗學之卑陋。至論所以入德之方,經世之具,又皆親切簡要,不為空言。顧其宏綱大用,既非秦、漢以來諸儒所及;而其條理之密,意味之深,又非今世學者所能驟而窺也。是以程氏既沒,而傳者鮮焉。其知之者,不過以為用意高遠而已。熹自蚤歲既幸得其遺編,而伏讀之初,蓋茫然不知其所謂,而甚或不能以句。壯歲,獲游延平先生之門,然後始得聞其說之一二。比年以來,潛玩既久,乃若粗有得焉。雖其宏綱大用所不敢知,然于其章句文字之間,則有以實見其條理之愈密,意味之愈深,而不我欺也。顧自始讀以至于今,歲月幾何,倏焉三紀,慨前哲之益遠,懼妙旨之無傳,竊不自量,輒為注釋。雖知凡近不足以發夫子之精蘊,然創通大義,以俟後之君子,則萬一其庶幾焉。淳熙丁未九月甲辰,後學朱熹謹記。儀封張伯行雲︰此序晦庵先生最後集解圖通書而作也。先生始集通書,莫考其年,據先生序雲︰“長沙本最後出,乃熹所編定,視他本最詳密,然猶有未盡雲。乃于干道己丑一一六九年)”覆較舊編,為建安本。至淳熙己亥一一七九年),凡十一年,復加更定,為南康本。又八年丁未一一八七年),重為注釋,而是編始定。今本一以此為正,而是序特列于首,諸序跋次見于後。

    又

    延平本

    朱熹

    臨汀楊方得九江故家傳本,校此本,不同者十有九處。然亦互有得失。其兩條此本之誤,當從九江本︰如理性命章雲“柔如之”,當作“柔亦如之”。師友章當自“道義者”以下析為

    下童。其十四條,義可兩通,當並存之︰如誠幾德章雲“理”曰“禮”,“理”一作“履”。慎動章雲︰“邪動”,一作“動邪”。化章一作“順化”。愛敬章雲︰“有善”,此下一有“是苟”字。“學焉”,此下一有“有”字。“曰有不善”,一無此四字。“曰不善”,此下一有“否”字。樂章雲︰“優柔平中”,“平”一作“乎”。“輕生敗倫”,“倫”一作“常”。聖學章雲︰“請聞焉”,“聞”一作“間”。顏子章雲︰“獨何心哉”,“心”一作“以”。“能化而齊”,“齊”一作“濟”,一作“消”。過章,一作仲由。刑章雲;“不止即過焉”“即”一作“則”。其三條,九江本誤,而當以此本為正︰如太極說雲︰“無極而太極”,“而”下誤多一“生”字。誠章雲︰“誠斯立焉”,“立”誤作“生”。家人睽復無妄章雲︰“誠心復其不善之動而已矣”“心”誤作“以”。凡十有九條。今附見于此,學者得以考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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