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雅》:“父曰考,母曰妣。”愚考古人自祖母以上通谓之妣,经文多以妣对祖而并言之,若《诗》之云“似续妣祖”、“畀祖妣”,《易》之云“过其祖,遇其妣”是也。《左传。昭十年》:“邑姜,晋之妣也。”平公之去邑姜盖二十世矣。过其祖,遇其妣“,据文义,妣当在祖之上:”不及其君,遇其臣“,臣则在君之下也。昔人未论此义。周人以姜原为此,《周语》谓之皇妣太姜,是以妣先乎祖。《周礼。大司乐》享先妣在享先祖之前。而《斯干》之诗曰:”似续妣祖。“笺曰:”妣,先妣姜原也。祖,先祖也。“或乃谓变文以协韵,是不然矣。或曰《易》爻何得及此?夫帝乙《归妹》,箕子之《明夷》,王用亨于岐山,爻辞屡言之矣。
《易》本《周易》,故多以周之事言之。《小畜》卦辞:“密云不雨,自我西郊。”《本义》:“我者,文王自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