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鬼神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

    王道之大,始于闺门。妻子合,兄弟和而父母顺,道之迩也,卑也;郊焉而天神假,庙焉而人鬼飨,道之远也,高也。先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修之为经,布之为政,本于天,ゾ于地,列于鬼神,达于丧祭、射御、冠昏、朝聘,而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若舜、若文、武、周公,所谓庸德之行而人伦之至者也。故曰:“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人之有父母也,鸡鸣问寝,左右就养无方,何其近也;及其既亡,而其容与声不可得而接,于是或求之阴,或求之阳,然后优然必有见乎其位,然后乃凭工祝之传而致赉于孝孙。生而为父母,殁而为鬼神。子曰:“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此之谓也。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由顺父母而推之也。

    《记》曰:“文王之为世子,朝于王季,日三。鸡初鸣而衣服,至于寝门外,问内竖之御者曰:”今日安否,何如?‘内竖曰:“安。’文王乃喜。及日中,又至,亦如之。及暮,又至,亦如之。其有不安节,则内竖以告文王。文王色忧,行不能正履。王季复膳,然后亦复初。食上,必在,视寒暖之节;食下,问所膳。命膳宰曰:”末有原。‘应曰:“诺。’然后退。”又曰:“文王之祭也,事死者如事生,思死者如不欲生。忌日必哀,称讳如见亲,祀之忠也。如见亲之所爱,如欲色然,其文王与?”《诗》云:“明发不寐,有怀二人。”文王之诗也。夫惟文王生而事亲如此之孝,故殁而祭如此之忠,而如亲之或见也;苟其生无养志之诚,则其殁也自必无感通之理。故曰:“惟孝子为能飨亲。”而夫子之告子路亦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是故庸德之行,莫先于父母之顺;而郊社之礼,尝之义,缘之以起。明此而天下国家可得而治矣。

    在上位者能顺乎亲,而后可以事天享帝;在下位者能顺乎亲,而后可以获上治民。

    程子曰:“鬼神,天地之功用,而造化之迹也。”张子曰:“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用以解《易》“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一章,斯为切当。如二子之说,则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鬼神也;其可见、可闻者亦鬼神也。今夫子但言弗见、弗闻,知其为祭祀之鬼神也。

    质诸鬼神而无疑,犹《易。乾。文言》所谓与“鬼神合其吉凶”。


如果你对日知录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日知录》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