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三以天下让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

    《皇矣》之诗曰:“帝作邦作对,自太伯王季。”则泰伯之时,周日以强大矣。乃托之采药,往而不反。当其时,以国让也;而当其时,让王季也;而自后日言之,则让于文王、武王也。有天下者在三世之后而让之者;在三世之前,宗祧不记其功,彝鼎不铭其迹,此所谓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者也。《路史》曰:“方太王时,以与王季,而王季以与文王,文王以与武王,皆泰伯启之也,故曰三让。”

    泰伯去而王季立,王季立而文、武兴,虽谓以天下让可矣。太史公序《吴世家》云:“太伯避历,江蛮是适。文武攸兴,古公王迹。”甚当。

    高泰伯之让国者,不妨王季,《诗》之言“因心则友”是也。述文王之事君者,不害武王,《诗》之言“上帝临女”是也。古人之能言如此。今将称泰伯之德,而行色奔、操之志加诸太王,岂夫子立言之意哉。朱子作《论语或问》,不取翦商之说,而蔡钟默传《书。武成》曰:“太王虽未始有翦商之志,而始得民心,王业之成实基于此。”仲默,朱子之门人,可谓善于匡朱子之失者矣。《或问》曰:“太王有废长立少之意,非礼也。泰伯又控其邪志而成之,至于父死不赴,伤毁发肤,皆非贤者之事。就使必于让国而为之,则亦过而不合于中庸之德矣。其为至德何邪?曰:太王之欲立贤子圣孙,为其道足以济天下,而非有爱憎之间,利欲之私也。是以泰伯去之,而不为狷;王秀受之,而不为贪;父死不赴,伤毁发肤,而不为不孝。盖处君臣、父子之变,而不失乎中庸,此所以为至德也,其与鲁隐公、吴季子之事盖不同矣。”


如果你对日知录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日知录》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