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之一字,始见于《商书》,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恒”即相近之义。相近,近于善也;相远,远于善也。故夫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
人亦有生而不善者,如楚子良生子越椒,子文知其必灭若敖氏是也。然此千万中之一耳,故公教子所述之三说,孟子不斥其非,而但曰:“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盖凡人之所大同,而不论其变也。若纣为炮烙之刑,盗跖日杀不辜,肝人之肉,此则生而性与人殊,亦如五官百骸人之所同,然亦有生而不具者,岂可以一而概万乎?故终谓之性善也。
孟子论性,专以其发见乎情者言之。且如见孺子入井,亦有不怜者;呼蹴之食,有笑而受之者。此人情之变也。若反从而喜之,吾知其无是人也。
曲沃卫嵩曰:“孔子所谓相近,即以性善而言。若性有善,有不善,其可谓之相近乎?如尧、舜,性者也;汤、武,反之也。若汤、武之性不善,安能反之,以至于尧、舜邪?汤、武可以反之,即性善之说;汤、武之不即为尧、舜,而必待于反之,即性相近之说也。孔、孟之言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