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贵廉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

    汉元帝时,贡禹上言:“孝文皇帝时,贵廉洁,贱贪污,贾人赘婿及吏坐赃者皆禁锢,不得为吏。赏善罚恶,不阿亲戚。罪白者伏其诛,疑者以与民,亡赎罪之法。故令行禁止,海内大化。天下断狱四百,与刑错亡异。武帝始临天下,尊贤用士,辟地广境数千里,自见功大威行,遂从耆欲,用度不足,乃行一切之变,使犯法者赎罪,人者补吏,是以天下奢侈,官乱民贫,盗贼并起,亡命者众。郡国恐伏其诛,则择便巧史书、习于计簿、能欺上府者,以为右职。奸轨不胜,则取勇猛能操切百姓者、以苛暴威服下者,使居大位,故亡义而有财者显于世,欺谩而善书者尊于朝,悖逆而勇猛者贵于官。故俗皆曰:何以孝弟为?财多而光荣;何以礼义为,史书而仕宦;何以谨慎为?勇猛而临官,故黥劓而髡钳者,犹复攘臂为政于世。行虽犬彘,家富势足,目指气使,是为贤耳,故谓居官而置富者为雄杰,处奸而得利者为壮士。兄劝其弟,父勉其子,俗之败坏,乃至于是。察其所以然者,皆以犯法得赎罪,求士不得真贤;相守崇财利,诛不行之所致也。今欲兴至治,致太平,宜除赎罪之法。相守选举不以实及有赃者,辄行其诛,亡但免官,则争尽力为善,贵孝弟,贱贾人,进真贤,举实廉,而天下治矣。”鸣呼,今日之变有甚于此。自神宗以来,赎货之风日甚一日,国维不张,而人心大坏,数十年于此矣。《书》曰:“不肩好货,敢恭生生,鞠人谋人之保居,叙钦。”必如是,而後可以立太平之本。

    禹又欲令“近臣自诸曹侍中以上,家亡得私贩卖,与民争利,犯者辄免官削爵,不得仕宦。”此议今亦可行。自万历以後天下水利、碾、场渡、市集无不属之豪绅,相沿以为常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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