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降臣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

    《记》言:“孔子射于矍相之圃,贲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不入。”《说苑》言:“楚伐陈,陈西门燔,使其降民修之。孔子过之,不轼。”《战国策》:安陵君言:“先君手受太府之宪,宪之上篇曰:国虽大赦。降城亡子不得与焉。”下及汉魏,而马日、于禁之流,至于呕血而终,不敢腼于人世。时之风尚从可知矣。後世不知此义,而文章之士多护李陵,智计之家或称谯叟。此说一行,则国无守臣,人无植节,反颜事雠,行若狗彘,而不之愧也。何怪乎五代之长乐老,序平生以为荣,灭廉耻而不顾者乎!《春秋。僖十七年》:“齐人歼于遂。”《梁传》曰:“无遂则何以言遂?其犹存遂也。”故王死而田单复齐,弘演亡而桓公救卫,此足以树人臣之鹄,而降城亡子不齿于人类者矣。楚汉之际,有郑君,事项籍,籍死属汉。高祖悉令诸籍臣名“籍”,郑君独不奉诏。于是尽拜名籍者为大夫,而逐郑君。金哀宗之亡,参政张天纲见执于宋,有司令供状书金主为“虏主”,天纲曰:“杀即杀,焉用状为!”有司不能屈,听其所供。天纲但书“故主”而已。呜呼,岂不贤于少事伪朝者乎?

    唐肃宗至德三年正月,大赦诏:“自开元已来,宰辅之家不为逆贼所污者,与子孙一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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