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宪宗元和九年四月癸未,京兆府奏:“故法曹陆赓男慎馀与兄博文居丧,衣华服,过坊市,饮酒食肉。”诏各决四十,慎徐流循州,博文递归本贯,十二年四月辛丑,附马都尉于季友坐居嫡母丧与进士刘师服宴饮。季友削官爵,苔四十,忠州安置。师笞四十,配流连州。于ν以不能训子,削阶。以礼坊民,而法行于贵戚,此唐室之所以复振也。
姚兴时,有给事黄门侍郎古成洗,每以天下是非为己任。京兆韦高慕阮籍之为人,居母丧,弹琴饮酒。洗闻而位曰:“吾当私刃斩之,以崇风教。”遂持剑求高,高惧而逃匿,终身不敢见。僭乱之国犹有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