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人者,举到之人。《北齐书。鲜于世荣传》“以本官判尚书省右仆射事,与吏部尚书袁聿修在尚书省,简试举人。”《旧唐书。高宗纪》“显庆四年二月乙亥,上亲策试举人凡九百人。调露元年十二月甲寅,临轩试应岳牧举人”是也,登科则除官,不复谓之举人。而不第则须再举,不若今人以举人为一定之名也。进士乃诸科目中之一科,而传中有言举进士者,有言举进士不第者。但云举进士,则第不第未可知之辞,不若今人已登科而後谓之进士也。自本人言之,谓之举进士;自朝廷言之,谓之举人。进士即是举人,不若今人以乡试榜渭之举人,会试榜谓之进士也。
永乐六年六月,翰林院庶吉士沈升上言:“近年各布政司、按察司不体朝廷求贤之盛心,苟图虚举,有稍能行文、大义未通者,皆领乡荐,冒名贡士。及至会试下第,其中文字稍优者,得除教官;其下者亦得升之国监。以致天下士子竞怀侥幸,不务实学。”洪熙元年十一月,四川双流县知县孔友谅上言:“乞将前此下第举人通计其数,设法清理。”是明初才开举人之途,而其弊即已如此。然下第举人犹令人监读书三年,许以省亲,未有使之游荡于人间者。正统十四年,存省京储始放回原籍,其放肆无耻者游说干渴,靡所不为已。见于成化十四年礼部之奏。至于末年,则挟制官府,武断乡曲。于是崇祯中命巡按御史者察所属举人,间有黜革,而风俗之坏已不可复返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