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为赋,多假设之辞。序述往事,以为点缀,不必一一符同也。子虚、亡是公、乌有先生之文,已肇始于相如矣。後之作者实祖此意,谢庄《月赋》“陈王初丧应、刘,端忧多暇,”又曰:“抽毫进牍,以命仲宣。”按王粲以建安二十一年从征吴,二十二年春道病卒。徐、陈、应、刘一时俱逝,亦是岁也。至明帝太和六年,植封陈王,岂可椅掖史传,以议此赋之不合哉。庚信《枯树赋》既言殷仲文出为东阳太守,乃复有桓大司马,亦同此例。而《长门赋》所云,陈皇後复得幸者,亦本无其事。徘谐之文不当与之庄论矣。
陈後复幸之云,正如马融《长笛赋》所谓“屈平适乐国,介推还受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