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府元龟》:“唐宪宗元和元年,礼仪使奏言:”谨按《礼记》曰:既卒哭,宰夫执木铎以命于宫曰:舍故而讳新。此谓已迁之庙,则不讳也。今顺宗神主升礼毕,高宗、中宗神主上迁,请依礼不讳。‘制可。“
文宗开成中,刻石经,凡高祖、太宗及肃、代、德、顺、宪、穆、敬七宗讳,并缺点画;高、中、睿、玄四宗,已祧则不缺;文宗见为天子,依古卒哭乃讳,故御名亦不缺。
韩退之《辩讳》本为二名嫌名立论,而其中治天下之“治”却犯正讳。盖元和之元,高宗已祧,故其潮州上表,曰“朝廷治平日久”,曰“政治少懈”,曰“巍巍治功”,曰“君臣相戒,以致至治”。举张行素曰“文学治行众所推”,《平淮西碑》曰:“大开明堂,坐以治之。”《韩弘神道碑铭》曰:“无有外事,朝廷之治,”惟《讳辩》篇中似不当用。《杨氏曰》韩公是说汉人不讳“治”字耳,岂谓唐讳乎?
汉时祧庙之制不传,窃意亦当如此,故孝惠讳“盈”,而《说苑。敬慎篇》引《易》:“天道亏盈而益谦”四句,“盈”字皆作“满”,在七世之内故也。班固《汉书。律历志》:“盈元”、“盈统”、“不盈”之类,一卷之中字凡四十馀见。何休注《公羊传》曰:“言于齐者,‘盈’讳文。”已祧故也。若李陵诗:“独有盈觞酒,与子结绸缨。”枚乘《柳赋》:“盈玉缥之清酒。”又诗:“盈盈一水间。”二人皆在武、昭之世,而不避讳,又可知其为後人之拟作而不出于西京矣。
後唐明宗天成四年,中书门下奏:“少帝册文内有‘基’字,是玄宗庙讳,寻常诏敕皆不回避,少帝是继世之孙,册文内不欲斥列圣之讳,今改为‘宗’字。”《宋史》:“绍兴三十二年正月,礼部太常寺言:”钦宗祷庙,翼祖当迁,以後翼祖皇帝讳依礼不讳。‘诏恭依。“
谢肇氵制曰:“宋真宗名恒,而朱子于书中‘恒’字独不讳,盖当十宗之世,真宗已祧。
崇帧三年,礼部奉旨,颁行天下,避太祖、成祖庙讳及孝、武、世、穆、神、光、嘉七宗庙讳,正依唐人之式。惟今上御名亦须回避,盖唐、宋亦皆如此。然止避下一字,而上一字天子与亲王所同,则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