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汉书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

    《孝武纪》:“天汉四年秋九月,令死罪人赎钱五十万,减死一等。”“太始二年九月,募死罪人赎钱五十万,减死罪一等。”此一事而重见,又同是九月。《高帝功臣表》:“十八侯”位次:一萧何,二曹参,三张敖,四周勃,五樊哙,六郦商,七奚涓,八夏侯婴,九灌婴,十傅宽,十一靳歙,十二王陵,十三陈武,十四王吸,十五薛欧,十六周昌,十七丁夏,十八达。当时所上者战功,而张良、陈平皆居中计谋之臣,故平列在四十七,良列在六十二也。至十八侯赞,则萧何第一,樊哙第二,张良第三,周勃第四,曹参第五,陈平第六,张敖第七,郦商第八,灌婴第九,夏侯婴第十,傅宽第十一,靳歙第十二,王陵第十三,韩信第十四,陈武第十五,达第十六,周昌第十七,王吸第十八,而无奚涓、薛欧、丁复。此後人论定,非当日之功次矣。且韩信已诛死,安得复在功臣之位?即此可知矣。

    史家之文多据原本,或两收而不觉其异,或并存而未及归一。《汉书。王子侯表》长沙顷王子高,成节侯梁,一卷中再见,一始元元年六月乙未封,一元康元年正月癸卯封,此并存未定,当删其一,而误留之者也。《地理志》于宋地下云:“今之沛、梁、楚、山阳、济阴、东平及东郡之须昌、寿张,皆宋分也。”于鲁地下又云:“东平、须昌、寿张皆在济东,属鲁,非宋地也,当考。”此并存异说以备考,当小注于下,而误连书者也。《楚元王传》刘德,昭帝时为宗正丞,杂治刘泽诏狱,而子《向传》则云:更生父德,武帝时治淮南狱。一传之中自为乖异。又其更名向在成帝即位之後,而元帝初年即日征堪、向,欲以为谏大夫。此两收而未对勘者也。《礼乐志》上云:“孝惠二年,使乐府夏侯宽备其萧管。”下云:“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武五子传》止云:“长安白亭东为戾後园。”下云:“後八岁,封戾夫人曰戾後,置园奉邑。”乐府之名蚤立于孝惠之世,戾园之目预见于八年之前,此两收而未贯通者也。夫以二刘之精核犹多不及举正,何怪乎後之读书者愈卤莽矣!

    《天文志》:“魏地,觜、Δ、参之分野也。其界自高陵以东,尽河东、河内,南有陈留及汝南之召陵、氵隐疆,新汲、西华、长平,颖川之舞阳、郾、许、鄢陵,河南之开封、中牟、阳武、酸枣、卷,皆魏分也。”按《左传》子产曰:“迁实沈于大夏,主参。”故参为晋星,然其疆界亦当至河而止,若志所列陈留已下郡县,并在河南,于春秋自属陈。郑二国,角、亢、氐之分也,不当并入。魏本都安邑、至惠王始徙大梁,乃据後来之疆土,割以相附,岂不谬哉?《食货志》:“单穆公谏景上铸大钱。”本之《周语》。王弗听,卒铸大钱。此废轻作重,不利于民之事。班氏乃续之曰:“以劝农,赡不足,百姓蒙利焉。”失其指矣。

    《地理志》丹阳下云:“楚之先熊绎所封,十八世,文王徙郢。”此误。按《史记。楚世家》:“成王封熊绎于楚,居丹阳。”徐广曰:“在南郡枝江县。”《水经注》曰:“丹阳城据山跨阜,周八里二百八十步。东、北两面悉临绝涧,西带亭下溪,南枕大江,险峭壁立,信天固也。楚熊绎始封丹阳之所都也。”《地理志》以为吴于之丹阳,寻吴、楚悠隔,缆缕荆山,无容远在吴境,非也。《枚乘传》上云:“吴王不纳,乘等去而之梁。”下云:“枚乘复说吴王。”盖吴王举兵之时,乘已家居,而复与之书,不然无缘复说也。

    《杜周传》:“周为执金吾,逐捕桑弘羊、卫皇後昆弟子,刻深。”按《百官表》:“天汉三年二月,执金吾社周为御史大夫。四年卒。”而卫太子巫蛊事乃在征和二年,周之卒已四年。又十一年,昭帝元凤元年,御史大夫桑弘羊坐燕王旦事诛。史家之谬如此。

    《上尊传》:“上行幸雍,过虢。”按今之凤翔县乃古雍城,而虢在陕,幸雍何得过虢?当是过美阳之误。且上文固云:“自虢令转守槐里。”兼行美阳令事矣。

    《王商传》:“春申君献有身妻,而产怀王。”误,当是幽王。

    《外戚传》:“徙共王母及丁姬归定陶,葬共王冢次。”按丁姬先已葬定陶,此“及丁姬”三字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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