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元史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

    《元史。列传》八卷速不台,九卷雪不台,一人作两传。十八卷完者都,十九卷完者拔都,亦一人作两传。盖其成书不出于一人之手。

    宋濂《序》云:“洪武元年十二月,诏修《元史》,臣濂、臣衤韦总裁。二年二月丙寅开局。八月癸酉书成。纪三十七卷,志五十三卷,表六卷,传六十三卷。”顺帝时无《实录》可征,因未得为完书。上复诏仪曹遣使行天下,其涉于史事者,令郡县上之。三年二月乙丑开局,七月丁亥书成。纪十卷,志五卷,表二卷,传三十六卷。凡前书有所未备,颇补完之。总裁仍濂、衤韦二臣,而纂录之士独赵熏终始其事。然则《元史》之成虽不出于一时一人,而宋、王二公与赵君亦难免于疏忽之咎矣;昔宋吴缜言:“方新书来上之初,若朝廷付之有司,委官覆定,使诘难纠驳。审定刊修,然後下朝臣博议,可否如此。”则初修者必不敢灭裂,审覆者亦不敢依违,庶乎得为完书,可以传久。乃历代修史之臣皆务苟完,右文之君亦多倦览,未有能行其说者也。洪武中,尝命解缙修正《元史》舛误,其书留中不传。

    《世祖纪》:“中统三年二月,以兴、松、云三州隶上都。”“四年五月,升上都路望云县为云州,松山县为松州。”是三年尚未升州,预书为州者误。《本纪》有脱漏月者,《列传》有重书年者。

    《天文志》既载月五星凌犯,而《本纪》复详书之,不免重出。《志》未云:“余见《本纪》。”亦非体。

    诸《志》皆案牍之文,并无熔范。如《河渠志》言“耿参政”、“阿里尚书”,《祭祀志》言“田司徒”、“郝参政”,皆案牍中之称谓也。

    《张桢传》有《复扩廓帖木儿书》曰:“江左日思荐食上国。”此谓明太祖也。晋陈寿《上诸葛孔明集表》曰:“伏惟陛下远踪古圣,荡然无忌,故虽敌国诽谤之言,咸肆其辞,而无所革讳,所以明大通之道也。”于此书见之矣。《石抹宜孙传》上言“大明兵”,下言“朝廷”,朝廷谓元也,内外之辞明白如此。

    《顺帝纪》:“大明兵取太平路”,“大明兵取集庆路”。其时国号未为大明,曰大明者,史臣追书之也。古人记事之文有不得不然者类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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