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汉书。桓帝纪》:永兴二年,泰山琅邪贼公孙举等反,杀长史。永寿元年七月,初置泰山琅邪都尉官。延熹五年八月己卯,罢琅邪都尉官。八年五月王申,罢泰山都尉官。《金石录》载汉《泰山都尉孔宙碑》云:“宙以延熹四年卒。”盖卒後四年官遂废矣。然泰山都尉实不始于此,光武时曾置之。《文苑传》:“夏恭,光武时拜郎中,再迁泰山都尉。”又按《光武纪》:“建武六年,初罢郡国都尉官。”恭之迁盖在此年前也。
泰山自公孙举、东郭窦,劳丙叔、孙无忌相继叛乱,以是置都尉之官。以後官虽不设,而郡兵领于太守,其力素厚。故何进使府掾泰山王匡东发其郡强弩,而应劭、夏侯渊亦以之破黄巾,可见汉代不废郡兵之效。而建安中,曹公表曰:“泰山郡界旷远,旧多轻悍。权时之宜,可分五县为赢郡。”则其时之习俗又可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