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造言之刑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集释

    舜之命龙也曰,朕堲谗说殄行,震惊朕师。故大司徒以乡八刑纠万民,造言之刑次于不孝、不弟。而禁暴氏掌诛庶民之作言语而不信者。至于讹言莫惩,而宗周灭矣。【汝成案】野旷难稽,而民愚易感,故造言必始于乡,惟乡刑得而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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