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天之命,于穆不已。其在于人,日用而不知,莫非命也。故诗书之训有曰,顾諟天之明命。又曰,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又曰,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贻哲命。又曰,惟克天德,自作元命,配享在下。而刘康公之言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彼其之子,邦之司直,而以为舍命不渝。乃如之人,怀昏姻也,而以为不知命。然则子之孝,臣之忠,夫之贞,妇之信,此天之所命,而人受之为性者也。故曰,天命之谓性。求命于冥之表,则离而二之矣。
予迓续乃命于天,人事也。理之所至,气亦至焉。是以含章中正,而有陨自天。匪正之行,而天命不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