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别录九 ◎公移二 ○释放投首牌
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守仁 书名:
王明阳集
据吴国七、林十一等口称:“闵念四等落水身死。”今访得闵念四等见在宁州界上,告要投招。前者已曾发有告示,许令胁从新民,俱准投首免死,给照复业生理;近日朝廷降有黄榜,亦准投首免死。今闻各地方居民,不体朝廷及本院好生之意,辄便起兵剿杀,激使不敢出身投首,反使朝廷及本院失信于人,本当绑拿重究,姑且再行诫谕,为此牌仰宁州知州汪宪探访前项一起投首之人,是否闵念四等正身,若果有投首真情,即便带领前赴军门发落,准与杨子桥等一例释放,给与执照,各自复业当差。如或聚众不散,星夜飞报军门,以凭发军剿灭,俱毋违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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