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子谪居贵阳,有齐衰而杖者,因乡进士郑銮氏而来请曰:“阳朔令杨尚文卒,其孤侄卿来谓銮曰:‘先伯父死无嗣子,所知我。后人又不竞,非得当世名贤勖一言于墓,将先德其泯废无日。子辱于伯父久,亦宜所甚悯,其若之何?’敢遂以卿奉其先人之遗币,再拜阶下以请。”
阳明子曰:“嘻!予摈人,惧戮辱之弗遑,奚取以铭人之墓为其改图诸?”
卿伏阶下,泣弗兴。郑为之请益固。则登其状与币于席,而揖使归曰:“吾徐思之。”
明日,卿来伏阶下泣。又明日复来,曰:“不得命,无以即丧次。”馆下之士多为之请,且言尚文之为人曰:“尚文敦信狷直,其居乡不苟与,所交必名士臣人,视侪辈之弗臧者若浼焉。尝召其友饮,狂士有因其友愿纳欢者,与偕往。尚文拒弗受曰:‘吾焉某,不为若。’其峻绝如是。”
阳明子曰:“其然,斯亦难得矣。今之人,惟同沃鸸福弗自振立,故风俗靡靡至此。若斯人,又易得耶?”
因取其状视之,多若馆下士之言焉,乃许为之志:
维杨氏之先,居扬之泰州,祖廉,为监察御史,擢参议贵阳,卒遂家焉。考祥,终昭化县尹。生三子:伯瑁恢俪ǎ即尚文;季敬,宰荆门之建阳驿。
尚文始从同郡都宪徐公授《易》。寻举乡荐,中进士乙榜,三为司训庐江、溧阳、平乐,总试事于蜀。末用大臣荐,擢尹桂林阳朔县。
瑶顽,弗即工者累年,尚文谕以威德,皆相率来受约束,供赋税。流移闻之,归复业者以千数。部使者以闻,将加擢用,而尚文死矣。得年仅五十有五。又无嗣。天于善人何哉!
然尚文所历,三庠之士思其教,阳朔之民怀其惠,乡之后进高其行,其与身没而名踣。又为人所秽鄙者,虽有子若孙何如哉?
娶同郡阮氏瑞,新昌主簿君女。尚文虽无子,有卿存焉,犹子也。
铭曰:狮山之麓,有封若斧。左冈右羟遥栩栩其树。爰有周行,于封之下。乡人过者,来视其处,曰:“呜乎!斯杨尹之墓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