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问:前人之文辞,可改窜为己作欤?答曰:何为而不可也!古者以文为公器,前人之辞如已尽,后人述而不必作也。赋诗断章,不啻若自其口出也。重在所以为文辞,而不重文辞也。苟得其意之所以然,不必有所改窜,而前人文辞与己无异也。无其意而求合于文辞,则虽字句毫无所犯,而阴仿前人之所云,君子鄙之曰窃矣。或曰:陈琳为曹洪报魏太子,讳言陈琳为辞。
丁敬礼求曹子建润色其文,则曰后世谁知定吾文者。唐韩氏云:“惟古于文必己出,降而不能乃剽窃。”古人必欲文辞自己擅也,岂曰重其意而已哉?
答曰:文人之文,与著述之文,不可同日语也。著述必有立于文辞之先者,假文辞以达之而已。譬如庙堂行礼,必用锦绅玉佩,彼行礼者,不问绅佩之所成,著述之文是也。锦工玉工,未尝习礼,惟藉制锦攻玉以称功,而冒他工所成为己制,则人皆以为窃矣,文人之文是也。故以文人之见解,而议著述之文辞,如以锦工玉工,议庙堂之礼典也。或曰:古人辞命草创,加以修润,后世诗文,亦有一字之师;如所重在意,而辞非所计,譬如庙堂行礼,虽不计其绅佩,而绅佩敝裂,不中制度,亦岂可行耶?答曰:此就文论文,别自为一道也。就文论文,先师有辞达之训,曾子有鄙悖之戒;圣门设科,文学言语并存,说辞亦贵有善为者;古人文辞,未尝不求工也。而非所论于此疆彼界,争论文必己出,以矜私耳。自魏、晋以还,论文亦自有专家矣。
乐府改旧什之铿锵,《文选》裁前人之篇什,并主声情色采,非同著述科也。
《会昌制集》之序,郑亚削义山之腴、元和《月蚀》之歌,韩公擢玉川之怪;或存原款以归其人,或改标题以入己集。虽论文未技,有精焉者,所得既深,亦不复较量于彼我字句之琐也。
或曰:昔者乐广善言,而挚虞妙笔,乐谈挚不能对,挚笔乐不能复,人各有偏长矣。然则有能言而不能文者,不妨藉人为操笔邪?答曰:潘岳亦为乐广撰让表矣,必得广之辞旨,而后次为名笔,史亦未尝不两称之。两汉以下,人少兼长,优学而或歉于辞,善文而或疏于记。以至学问之中,又有偏擅,文辞一道,又有专长。本可交助为功,而世多交讥互诋,是以大道终不可得而见也。文辞末也,苟去封畛而集专长,犹有卓然之不朽,而况由学问而进求古人之大体乎?然而自古至今,无其人焉,是无可如何者也。
或曰:诚如子言,文章学问,可以互托。苟有黠者,本无所长,而谬为公义,以滥竽其中,将何以辨之?答曰:千钧之鼎,两人举之,不能胜五百钩者,仆且蹶矣。李广入程不识之军,而旗旌壁垒,为之一新。才智苟逊于程,一军乱矣。富人远出,不持一钱,有所需而称贷,人争与之,他人不能者何也?惟富于钱,而后可以贷人之钱也。故文学苟志于公,彼无实者,不能冒也。
或曰:前人之文,不能尽善,后人从而点窜以示法,亦可为之欤?答曰:难言之矣。著述改窜前人,其意别有所主,故无伤也。论文改窜前人,文心不同,亦如人面,未可以己所见,遽谓胜前人也。刘氏《史通》,著《点烦》之篇矣。左、马以降,并有涂改,人或讥其知史不知文也。然刘氏有所为而为之,得失犹可互见;若夫专事论文,则宜慎矣。今古聪敏智慧,亦自难穷,今人所见,未必尽不如古。大约无心偶会,则收点金之功;有意更张,必多画墁之诮。盖论文贵于天机自呈,不欲人事为穿凿耳。
或问:近世如方苞氏,删改唐、宋大家,亦有补欤?夫方氏不过文人,所得本不甚深,况又加以私心胜气,非徒无补于文,而反开后生小子无忌惮之渐也。小慧私智,一知半解,未必不可攻古人之间,拾前人之遗;此论于学术,则可附于不贤识小之例,存其说以备后人之采择可也。若论于文辞,则无关大义,皆可置而不论。即人心不同如面,不必强齐之意也。果于是非得失,后人既有所见,自不容默矣,必也出之如不得已,详审至再而后为之。
如国家之议旧章,名臣之策利弊,非有显然什百之相悬,宁守旧而毋妄更张矣。苟非深知此意,而轻议古人,是庸妄之尤,即未必无尺寸之得,而不足偿其寻丈之失也。方氏删改大家,有必不得已者乎?有是非得失,显然什百相悬者乎?有如国家之议旧章,名臣之策利弊,宁守旧而毋妄更张之本意者乎?在方氏亦不敢自谓然也。然则私心胜气,求胜古人,此方氏之所以终不至古人也。凡能与古为化者,必先于古人绳度尺寸不敢逾越者也。盖非信之专而守之笃,则入古不深,不深则不能化。譬如人于朋友,能全管、鲍通财之义,非严一介取与之节者,必不能也。故学古而不敢曲泥乎古,乃服古而谨严之至,非轻古也。方氏不知古人之意,而惟徇于文辞;且所得于文辞者,本不甚深,其私智小慧,又适足窥见古人之当然,而不知其有所不尽然,宜其奋笔改窜之易易也。
【 译文】
有人问:前人的文辞,可以修改一下当做自己写的吗?回答说:怎么不可以呢?古代把文章作为大家共有的东西,前人的文辞如果已经很详尽了,后人只须传述而不必重作。赋诗断章取义,不异于像是从自己口中说出的,重在为什么说这些话,而不看重文辞本身。如果得知文辞的意思为什么要这样表达,则不必作什么修改,前人的文辞与自己所写的也就没有什么不同。没有那种意思而谋求与文辞的契合,那么即使字句上与前人丝毫不同,但暗地里模仿前人所说的话,君子鄙视地称之为偷窃。有人说:陈琳代曹洪写给魏文帝的书信,曹洪信中不说陈琳代笔而说是自己所作。丁敬礼请求曹子建为他修改润色文章,还对子建说:后世谁知道为我删定文章的人呢?唐代韩愈说:“在古代,文辞一定是出于自己所作,其后不能自己创作便剿窃。”古人一定要使文辞为自己所专有,怎么说只是重视文意而已呢李回答说:文人的文辞,与著述的文辞不可同日而语。著述一定有在文辞之先就已产生的东西,只借用文辞来恰如其分地表达而已。譬如在庙堂里举行祭祀活动,一定要用锦带玉佩,那些行礼的人不问锦带玉佩是怎么制成的,著述的文辞就像行礼人使用锦带玉佩一样。织锦治玉的工匠从未学习过礼制,只凭借制作的锦带雕琢的玉器来衡量功绩,如果用别的工匠所制作的来假冒为自己所作的,那么人们都以为这是偷窃,文人的文辞就像这样。所以用文人的见解来讨论著述的文辞,就像织锦治玉的工匠议论庙堂里的礼仪制度。
有人说:古人的辞令草拟之后,还要加以修改润色;后世的诗文,也有修改一个字的老师。如果所重视的在文意而文辞不是他们所计较的,譬如在庙堂里举行礼仪活动,虽然不计较所用的锦带玉佩,但锦带玉佩破旧裂开,不合制度,又怎么可以呢?回答说:这是就文辞而论文辞,属另外范畴的一个问题。古代的老师有言辞达意的教诲,曾子有考虑言辞声调可以远离鄙陋粗野的告诫,孔子门下设立四科,文学与言语两科并存,言辞也重视善于表达的人。古人对文辞,未尝不追求精工,但不是在彼此的分界上计较,争论文辞一定是自己所作来炫耀自己。自魏、晋以来,评论文辞固然已经有专家了。乐府采用古辞人乐而改变古辞的节奏,《 文选》 选录前人的诗文而有所裁断。都以声情色采为准则,与著述不属于同一类。《 会昌一品集》 的序言,由郑亚删削李义山代撰的序文而成;唐元和时的《 月蚀》 诗,韩愈删削玉川子诗中的怪言冗语又改称《 月蚀诗效玉川子作》 。有的保存原来的题款而归还其人,有的改换标题而收人自己的集中,虽然这对论述文章来说是细枝末节,但有的人对此有精深的造诣,所领悟的已经很深刻,也就不再计较彼此字句上的烦琐问题了。
有人说:从前乐广善于言谈,挚虞善于作文,乐广谈论的时候,挚虞无法应对;挚虞过后撰文洁难乐广,乐广也不能回答,可见人各有所长。但是有善于言谈而不善于撰文的人,不妨借他人为自己代笔吗?回答说:潘岳也为乐广撰写过辞让官职的表文,一定要先听到乐广叙述的言辞与旨意,然后才能撰成名篇,史书也未尝不是对两人都加以称赞。两汉以后,很少有人能兼擅两方面的特长,学问好的在文章辞采方面或许有欠缺,擅长文章辞采的人可能在知识记诵方面很粗疏。以至于在学问之中又只擅长某个方面,在文章辞采方面又只在某一体裁上有专长,本来可以互相补益而产生成效,但世人大多却互相讥刺低毁,因此终究无法看见古人为文的正道。文辞,是细枝末节,如果打破界限而汇集多方面的专长,仍然会有卓越不朽的成绩,何况从学间人手进而探求古人的大纲要旨呢?然而从古至今,没有看见这样的人,这也是无可奈何的。
有人说:果真像您说的那样,文章与学问,可以互相依托,如果有狡黯的人,本来没有什么专长,却假意以文为公有作幌子,而在其中滥竿充数,将怎么辨别呢?回答说:千钧重的大鼎,两个人把它举起来,力量不能胜任五百钧的人,就会跌趴下来。李广到了程不识的军中,族旗营垒因而气象一新,才智如果比不上程,那整个军中就会乱了。富人出远门,不带一个钱,有需要时便说要借贷,人们争着借给他,别的人便不能这样,为什么呢?只有家里有很多钱,然后才可以借到别人的钱。所以文章学问如果被视为公器,那些没有真才实学的人,是不能假冒的。
有人说:前人的文章未能尽善尽美,后人从而进行删改以便演示古文作法,这样做也可以吧?回答说:这很难说了。在著述上删改前人的东西,作者是另有别的旨意,所以没有什么损害;论述文章辞采而删改前人的东西,但为文的用心各不相同,也就像人的面孔一样,不可根据自己的见解,便急忙说胜过了前人。刘氏《 史通》 ,特地写了篇《 点烦》 。自左丘明、司马迁以下,对他们的史书均有删改。有人讥讽刘知携熟悉史书而不懂文章。但刘氏是有针对而说的,得失仍可以交错看见。至于专门就文章辞采而言,则应该慎重。古今的聪明智慧,自然也很难穷尽,今人所见到的,未必全都不如古人。大约无心而为、偶然领悟,便能收到点石成金的效果;有意更改,必定会受到在涂饰完好的墙壁上乱画的讥刺。大概是文章辞采贵在作者灵性的自然呈现,而不需要人为的穿凿附会。
有人问:近代如方苞,删改唐、宋大家的文章,也有些补益吗?方氏不过是个文人,所领会的东西本就不很深刻,何况又加上私心与好胜的意气,不只是对文章没有补益,反而开了后生小子肆无忌惮的先河。凭着小小的聪明狡黯,一知半解,未必不可补正古人留下的阂误,拾取前人遗漏的东西。这种做法用于学术上,那么可以归附在不贤明的人抓些细枝末节这一类之中,保存他们的说法以备后人采用选择是可似的。这种做法如果用于文章上,则无关宏旨,都可放在一边不管它。这就是人心不同如同人的面孔,不必强求一致的意思。果真在是非得失上,后人有所发现,自然不容沉默,也一定要到似乎是不得已的时候才发表出来,反复再三地详细审察之后才付诸行动,如同朝廷讨论从前的法规,名臣考虑应付时代的利弊,不是有十倍百倍明显的悬殊,宁愿守旧而不妄自更改。如果不是深知此意而随便议论古人,那是最平庸狂妄的人,即使未必没有一点可取之处,也不足以补偿他所造成的巨大损害。方氏删改唐、宋大家的文章,有必不得已的原因吗?有是非得失相差十倍百倍那样明显的距离吗?有如同朝廷讨论从前的法规,名臣考虑应付时代的利弊,宁愿守旧而不妄自改弦更张的本意吗?在方氏自己也不敢说是这样的。那么私心与好胜的意气,追求胜过古人的心理,这就是方氏之所以最终到达不了古人的境界的缘故。凡是对古代文化的理解运用能达到出神人化的人,必定先对古人的准绳尺寸格守不变,不敢逾越雷池半步。因为如果信服不很专心、坚守不太忠实,那么涉猎古代文化就不会很深人,不深人则不能达到化境。譬如人对于朋友,能够具备管仲与鲍叔牙之间互通财物的情谊,不是一丁点东西的索取与给予都严格遵守道义准则的人,一定是做不到的。所以学习古人而不敢曲从拘泥于古人,是信服古人最为谨严的,而不是轻视古人。方氏不知道古人的旨意,而只是曲从文章辞采,况且从文辞中所领会的东西本来就不很深刻;他的小小的聪明与狡黯,又足以窥见古人理所当然的一些情况,却不知古人并不完余是这样,怪不得他举起笔来进行删删改改是那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