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母自生辉祖时得脾泄疾,时时惫困,执作不少休,前妇请代不许。及辉祖有妾,吾母犹亲司爨火。辉祖固请命妾代劳,吾母曰:“渠不善用薪,炊一顿饭吾可三顿,汝心血钱,吾不忍耗也。”力疾耐勤苦,大率类此。
病起出汲,至门不能举步,门固有石条可坐,邻媪劝少憩,吾母曰:“此过路人坐处,非妇人所宜。”倚柱立,邻媪代汲以归。
尝病头晕,会宾至,剥龙眼肉治汤,吾母煎其核饮之,晕少定,曰:“核犹如是,肉当更补也。”后复病,辉祖市龙眼肉以遂,则挥去曰:“此可办一餐饭,吾何须此?”固却不食。羊角之痛,至今常有余恨。
吾母寡言笑,与继母同室居,谈家事外,终日织作无他语。既病,画师写真,请略一解颐,吾母不应。次早语家人曰:“吾夜间历忆生平,无可喜事。何处觅得笑来?”呜乎!是可知吾母苦境矣。
辉祖既孤,力不能从师,吾母请于嫡母曰:“儿不学,汪氏必替,岁需脩脯十指可给也。”故虽病不废织作。凡纺木棉花,必择最白者另为一机,洁而韧,市价逾常直。每获千钱,选留大钱三百,储为馆谷之用。
吾母治庖以洁为主。尝言:物无贵贱,得味自善;手段无高低,尽心自合宜。当吾师郑又庭夫子主讲家塾时,辉祖方奇穷,膳羞皆吾母手理。今五十余年矣,吾师追述往事,犹言馆餐之洁,莫若我家殽,虽不丰,无不适口。则当日之精于中馈,可想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