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律己 尽心

类别:子部 作者:清·汪辉祖 书名:双节堂庸训

    心宰万事,人之成人,全恃此心。为此一事,即当尽心。于此一事所谓尽者,就此一事筹其始,以虑其终而已。人非圣贤,乌能念念皆善?全在发念时将是非分界辩得清楚,把握得定,求其可以见天、可以见人,自然去不善以归于善。不特名教纲常大节所系,断断差不得念头,即细至日用应酬,略一放心,便有不妥贴处。

    亡友孙迟舟(辰东)尝语余曰:“朱子言: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今竟有事出理外者,心有不同乎?”余应之曰:“同此理方为心,同此心方为人。若在理外,昔人谓之全无心肝,即孟子所云禽兽也。”我辈总当于同处求之,故惟事事合于人心,始能自尽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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