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治家 契税不可漏
类别:子部 作者:清·汪辉祖 书名:
双节堂庸训
田产税契,例限一年,漏匿不税,当罚契价一半入官。故不税之契,刁劣卖主得以藉词找贴,即为讹诈之由。遇多事地方官、书役,更得借端滋扰,按例议罚,所伤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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