鑳屾櫙棰滆壊 瀛椾綋棰滆壊 瀛椾綋澶у皬 鍙屽嚮婊氬睆 婊氬睆缁撴潫鑷姩缈婚〉

 

乙集 家法 家礼 冠礼略 男冠

类别:子部 作者:元·佚名 书名:居家必用事类全集

    男子年十五至二十。皆可冠

    温公曰。古者二十而冠。所以责成人之礼。盖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行于其人。故其礼不可以不重也。近世以来。人情轻薄。过十岁而总角者少矣。彼责以四者之。行。岂知之哉。往往自幼至长。愚騃若一。由不知成人之道故也。今虽未能遽革。且十五以上俟其能通孝经论语。粗知礼义。然后冠之。其亦可也

    必父母无期以上丧。始可行之

    文公曰。大功未葬者。亦不可行

鎴戝枩娆㈣繖鏈吀绫� 鎺ㄨ崘
鏆傛椂鍏堢湅鍒拌繖閲� 涔︾
鎵句釜鍐欏畬鐨勭湅鐪� 鍏ㄦ湰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快捷键:→)
鍔犲叆涔︾锝�鎺ㄨ崘鏈功锝�鎵撳紑涔︽灦锝�杩斿洖涔﹂〉锝�杩斿洖鐩綍锝�浼氬憳鐧婚檰

如果你对居家必用事类全集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居家必用事类全集》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