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上 夫妇第二

类别:子部 作者:清·陈弘谋 书名:教女遗规

    夫妇之道,参配阴阳,通达神明,信天地之宏义,人伦之大节也。是以礼贵男女之际,诗著关睢之义,由斯言之,不可不重也。夫不贤,则无以御;妇不贤,则无以事夫。夫不御妇,则威仪废缺;妇不事夫,则义理堕阙。方斯二者,其用一也。察今之君子,徒知妻妇之不可不御,威仪之不可不整,故训其男,检以书传,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礼义之不可不存也,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于彼此之数乎。礼,八岁始教之书,十五而至于学矣,独不可以此为则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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