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上 训男女章第八
类别:子部 作者:清·陈弘谋 书名:
教女遗规
大抵人家,皆有男女。年已长成,教之有序。训诲之权,亦在于母。男入书堂,请延师傅。习学礼仪,吟诗作赋。尊敬师儒,束脩酒脯。女处闺门,少令出户。唤来便来,唤去便去。稍有不从,当加叱怒。朝暮训诲,各勤事务。扫地烧香,纫麻缉苎。若在人前,教他礼数。莫纵娇痴,恐他啼怒。莫纵跳梁,恐他轻侮。莫纵歌词,恐他淫污。莫纵游行,恐他恶事。堪笑今人,不能为主。男不知书,听其弄齿。斗闹贪杯,讴歌习舞。官府不忧,家乡不顾。女不知礼,强梁言语。不识尊卑,不能针指。辱及尊亲,有玷父母。如此之人,养猪养鼠。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如果你对
教女遗规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教女遗规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