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中 姊妹之道

类别:子部 作者:清·陈弘谋 书名:教女遗规

    姊妹,女兄弟也。气分一体,情自相关。先王以妇人内家也,每割恩焉,然亲爱出于天性,则休戚岂同路人。取其笃情重义者,不敢尽以中道律之也。

    齐攻鲁,至郊,望见一妇人,抱一儿,携一儿。军且及矣,弃其所抱,抱其所携而走。儿随而啼,妇人不顾。齐将问儿,走者谁。曰:“吾母也。”齐将追而问,妇对曰:“所抱者兄子,所弃者妾之子也。军至,力不能两存,宁弃妾子耳。”齐将曰:“兄子与己子,孰亲?”妇人曰:“己之子,私也。兄之子,公也。子虽痛乎,独谓义何?”于是齐将按兵而止,使言于君曰:“鲁未可伐也。山泽妇人,犹知行义,而况士大夫乎?”遂还。鲁君闻之,赐妇人束帛百端,号曰义姑姊。君子曰:义其大哉!虽在匹妇,国犹赖之。

    吕氏曰:义则义矣,然而未闻道也。己之子,夫之子也,非妇人所得专也。设夫有众子,或夫在可以复生,兄先亡,或遗孤而为父后,如义姑者,可矣,不则虽以义夺情,终非万世之常经也。然则奈何?曰:“两存之,以乞生于齐将。不得,则死之。孰存孰亡,惟儿所值耳。”至于齐将之料,则可悲矣。鲁士大夫,如义姑者几人哉!

    李文姬者,赵伯英妻,汉太尉固之女也。固为梁冀所杀,二子俱死狱中。少子燮,为文姬所匿,密托固门生王成曰:“李氏一脉,惟此儿在。君执义先公,有古人之节。今以六尺奉托,生死惟足下。”成遂引燮浮江,入徐州界,变姓名为酒家佣。酒家异之,以女妻燮。后遇赦得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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