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国初,吴履[字德基,兰溪人]为南康丞。民王琼辉仇里豪罗玉成,执其家人笞辱之。玉成兄子玉汝不胜恚,集少年千余人,围琼辉家,夺之归。缚琼辉,道箠之,濒死,乃释去。琼辉兄弟五人庭诉,断指出血,誓与罗俱死。履念,狱成当连千余人,势不便,乃召琼辉,语之曰:“独罗氏围尔家耶?”对曰:“千余人。”曰:“千余人皆辱尔耶?”曰:“数人耳。”曰:“汝憾数人,而累千余人,可乎?且众怒难犯,倘不顾死,尽杀尔家,虽尽捕伏法,亦何益于尔?”琼辉悟,顿首唯命。履乃捕箠者四人,于琼辉前杖数十,流血至踵。命罗氏对琼辉引罪拜之。事遂解。
[冯述评]
此等和事老该做,以所全者大也。
叶公南岩刺蒲时,有群哄者诉于州。一人流血被面,经重创,胸几裂,命且尽。公见之恻然,时家有刀疮药,公即起入内,自捣药,令舁至幕廨,委一谨厚廨子及幕官,曰:“宜善视之,勿令伤风。此人死,汝辈责也。”其家人不令前。乃略加审核,收仇家于狱而释其余。一友人问其故,公曰:“凡人争斗无好气,此人不即救,死矣。此人死,即偿命一人,寡人之妻,孤人之子,又干证连系,不止一人破家;此人愈,特一斗殴罪耳。且人情欲讼胜,虽于骨肉,亦甘心焉。吾所以不令其家人相近也。”未几,伤者平而讼遂息。
[冯述评]
略加调停,遂保全数千人、数千家,岂非大智?
【译文】
明朝初年,吴履(字德基,兰溪人)为南康丞(守、尉的属僚)。有个名叫王琼辉的百姓仇视里中的豪族罗玉成,竟捉住他的家人加以鞭打羞辱。罗玉成的侄子玉汝非常生气,聚集了一千多个少年,包围王琼辉家,把他捉走,绑在路上鞭打,直到性命垂危才放了他。
王琼辉的兄弟五人一起跑到衙门控告,他们切断手指,流血发誓要和罗玉汝玉石俱焚。
吴履想到如果讼案成立,将连累一千多人,实在不好。就召王琼辉来告诉他说:“只有姓罗的人包围你家吗?”
回答说:“一千多人。”
“一千多人都羞辱你吗?”
“动手的只有几个人。”
“你恨几个人,而要连累一千多人吗?而且众怒难犯,如果他们也不顾性命杀光你全家人,虽然把他们捉来全部处死,对你又有什么好处?”
王琼辉领悟了,叩头从命。
吴履就把动手鞭打王琼辉的四个人抓来,在王琼辉面前杖打数十下,打到流血,又命令罗玉成对王琼辉谢罪道歉,事情于是得到解决。
[冯评译文]
这种和事佬该做,因为顾全了大局。
叶南岩任蒲州刺史时,有一群人哄闹着到州府来控诉,其中一人血流满面,受了重伤,胸部几乎裂开,性命危在旦夕。
叶南岩见了心生怜悯,当时家中有刀疮药,就入内自己捣药,命人将伤者抬入官署,交给谨慎忠厚的差役及幕僚,说:“好好照顾他,不要让他伤风,他死了就是你们的责任。也不要让他的家人靠近。”
然后略加审问,把伤者的仇家收押入狱,其余的人释放。
有一个朋友问他为何如此处置,叶南岩说:“凡人互相殴斗一定没有好气。这个人不立即救护,必死无疑;人一死,就要一人偿命,会使别人的妻子变成寡妇、儿子变成孤儿。索取证据必定牵连很广,不止一人家破人亡。这个人如果痊愈,只是一件殴斗的案子罢了。想胜诉是人之常情,虽然对骨肉也会甘心加害,所以我不使他的家人接近他。”
不久,伤者痊愈,而讼案也平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