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楚元王初敬礼申公等,穆生不嗜酒,元王每置酒,常为穆生设醴。及王戊即位,常设,后忘设焉,穆生退曰:“可以逝矣。醴酒不设,王之意怠,不去,楚人将钳我于市。”称疾卧。申公、白生强起之,曰:“独不念先王之德与?今王一旦失小礼,何足至此?”穆生曰:“《易》称:知几其神。几者,动之微,吉凶之先见者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先王所以礼吾三人者,为道存也;今而忽之,是忘道也。忘道之人,胡可与久处?[边批:择交要诀。]吾岂为区区之礼哉?”遂谢病去。申公、白生独留,王戊稍淫暴,二十年,为薄太后服,私奸。削东海、薛郡,乃与吴通谋。二人谏不听,胥靡之,衣之赭衣,舂于市。
【译文】
汉朝时楚元王(刘交,高祖同父的弟弟)很礼遇申公等人。穆生不爱饮酒,元王每设酒席,常为穆生准备甜酒。后来刘戊(元王的儿子)即位,刚开始也常准备甜酒,后来却忘记了。
穆生说:“可以离开了。不备甜酒,表示大王的心意已显得怠忽,再不走,楚人就要把我抓到市集上处刑了。”于是称病不起。
申公、白生强把他拉起来,说:“你难道就不念及先王对我们的恩德吗,如今大王只是在细微礼节上遗忘一次,何须做到这种地步?”
穆生说:“《易经》上说,能知机者是神人。机是行动的征候,吉凶的先兆。君子见机行事,不稍延误。先王之所以礼遇我们三人,是天道尚存;今大王忽略了,是遗忘天道。遗忘天道的人,哪可与他长久相处呢?我哪里是为了区区礼节上吹毛求疵啊?”于是称病辞去。
申公,白生仍留在刘戊身边。
刘戊后来稍显淫暴。到景帝二年时,便因在薄太后服丧期间干奸淫的勾当,被削去东海和薛地两个封地。刘茂老羞成怒,于是与吴国暗中勾通谋反,申公、白生二人劝谏都不听,且将二人判以胥靡之刑,使他们穿上红色衣服,在市集舂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