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湖州佐史江琛,取刺史裴光书,割取其字,合成文理,诈为与徐敬业反书,以告。差御史往推之,款云:“书是光书,语非光语。”前后三使并不能决,则天令张楚金劾之,仍如前款。楚金忧懑,仰卧西窗,日光穿透,因取反书向日视之,其书乃是补葺而成,因唤州官俱集,索一瓮水,令琛取书投水中,字字解散,琛叩头伏罪。
【译文】
唐朝湖州佐使江琛,将刺史裴光的信,割取信中的文字,组合成文,诈称裴光与徐敬业谋反而提出告诉。
武则天1唐高宗的皇后(名曌,高宗崩殂之后,称帝,国号周)派御史去推断,都回复说:“信是裴光的笔迹,词句却不是裴光的文词。”前后派三个人都不能决断。
武则天命令张楚金再去调查,还是查不出实情。张楚金非常忧虑烦闷,仰卧在西窗下,日光透过窗子射进来,于是拿出信对着阳光看,才看出信都是修剪缀补而成的。因而把州官一起请来,要一瓮水,命令江琛把信投入水中,信纸果然一字一字地散开,江琛才叩头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