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智部得情卷九 372、边郎中

类别:子部 作者:冯梦龙(明) 书名:智囊全集

    【原文】

    开封屠子胡妇,行素不洁,夫及舅姑日加笞骂。一日,出汲不归,胡诉之官。适安业坊申有妇尸在眢井中者,官司召胡认之,曰:“吾妇一足无小指,此尸指全,非也。”妇父素恨胡,乃抚尸哭曰:“此吾女也!久失爱于舅姑,是必挞死,投井中以逃罪耳!”时天暑,经二三日,尸已溃,有司权瘗城下,下胡狱,不胜掠治,遂诬服。宋法,岁遣使审覆诸路刑狱,是岁,刑部郎中边某,一视成案,即知冤滥,曰:“是妇必不死!”宣抚使安文玉执不肯改,乃令人遍阅城门所揭诸人捕亡文字,中有贾胡逃婢一人,其物色与尸同,所寓正眢井处也。贾胡已他适矣。于是使人监故瘗尸者,令起原尸,瘗者出曹门,涉河东岸,指一新冢曰:“此是也。”发之,乃一男子尸,边曰:“埋时盛夏,河水方涨,此辈病涉,弃尸水中矣,男子以青须巾总发,必江淮新子无疑。”讯之果然,安心知其冤,犹以未获逃妇,不肯释。会开封故吏除洺州,一仆于迓妓中得胡氏妇,问之,乃出汲时淫奔于人,转娼家,其事乃白。

    【译文】

    开封胡姓屠夫的妻子,向来不守贞洁,丈夫及公婆天天打她骂她。有一天,她出去汲水后就没有回家,胡家就到官府告诉。刚好安业坊中有一具妇尸在废井中,官府便召胡屠夫去认尸,胡屠夫说:“我的妻子有一脚没有小指,这具尸体脚趾齐全,不是我的妻子。”

    胡妻的父亲向来恨胡屠夫,就抚着尸体说:“这是我的女儿,久失公婆的宠爱,一定是被打死后投入井中以逃罪。”

    当时天气炎热,经过两三天后,尸体已经溃烂,官府派人把它埋在城下,将胡姓屠夫关进监狱.胡某受不了刑求,于是认罪,成为冤狱.

    宋朝法律规定,每年都要派特使复审各路的刑案.这一年,刑部郎中边某一看到这个案子,立即知道是冤狱,他说:“这个妇人一定没死. ”宣抚使安文玉坚持不肯改判,于是边郎中派人去查看城门所贴的寻人启事,其中有一则是外国商人寻找逃婢一人,所说的特征和尸体相同,而住所也正在废井附近,但是那名外国商人已经搬走了。

    边郎中于是派人去找埋尸的人,命令他挖出原来的尸体,埋尸者走出曹门,涉水渡河到东岸,指着一个新坟说:“这个就是了。”

    挖开一看,却是一具男尸。边郎中说:“埋尸的时候是夏天,河水上涨,这些人怕涉水,就把尸体丢弃水中,用青巾整束头发的男子,一定是江淮间的新胡虏。”一问,果然如此。

    安文玉这时已经知道胡姓屠夫是冤枉的,但因为没有找到逃妇,还是不肯释放犯人。正逢前任开封官吏调到洛州,一个仆人在狎妓时看到屠夫的妻子胡氏,问她,说是出去汲水时和人私奔,转到妓院,这件事才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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