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贞观中,左丞李行德弟行诠,前妻子忠烝其后母,遂私匿之,诡敕追入内行,廉不知,乃进状问。奉敕推诘至急,其后母诈以领巾勒项卧街中。长安县诘之,云:“有人诈宣敕唤去,一紫袍人见留宿,不知姓名,勒项送至街中。”忠惶恐,私就卜问,被不良人疑之,执送县。尉王璥引就房内推问,不允。璥先令一人于褥下伏听,令一人走报长使唤璥,锁房门而去,子母相谓曰:“必不得承!”并私密之语,璥至开门,案下人亦起,母子大惊,并具承伏法云。
贼首王和尚,攀出同伙有多应亨、多邦宰者,骁悍倍于他盗,招服已久。忽一日,应亨母从兵道告办一纸,准批下州,中引王和尚为证。公思之,此必王和尚受财,许以辨脱耳。乃于后堂设案桌,桌围内藏一门子,唤三盗俱至案前覆审。预戒皂隶报以寅宾馆有客,公即舍之而出。少顷还人,则门子从桌下出云:“听得王和尚对二贼云:‘且忍两夹棍,俟为汝脱也。’三盗惶遽,叩头请死。
【译文】
唐太宗贞观年间发生了一桩乱伦案件,右丞相李行德之弟李行诠与前妻所生的儿子李忠,和后母通奸,双双藏匿起来。皇帝得知此事,命令有司迅速查缉此案。
涉案人之一的后母伪以领巾勒住自己脖子,倒卧街头,长安县衙门侦讯时,她诈称:“有人假传官府敕命召唤我到一个处所,有一身穿紫袍的人见到我,强迫我留宿一晚,并不知道他的姓名,之后我就被勒昏,送到大街上。”
李忠风闻此事,非常害怕,遂四下打听,结果被人怀疑动机不明,逮捕后送给县尉王璥,和后母一起被关入一间房子内。王璥事先命令一名手下躲在房间里的床铺下窃听,另一人伪装走报王璥,锁住房门而去。
涉案的母子彼此关照:“绝对不要承认案情!”又私下说了些秘密的事。
王来到之后,窃听者亦于此时现身。母子二人大惊,只好俯首承认犯行,接受国法制裁。
明朝时,强盗首领王和尚,招出同伙有多应亨、多祁宰二人,骁勇强悍倍于其他盗匪,官府业已缉拿到案。
十天后,多应亨的母亲透过兵部转来十张会办状纸,准批下州审理,并注明要王和尚作证。
王阳明经过仔细的判断,猜想王和尚一定已被串通,答应为多某二人脱罪,于是命令在衙门后堂设置案桌,桌围内藏有一人负责监听,然后传唤那三名被告到案前应讯。审讯到一半时,皂隶忽然报告前厅有贵宾来访,王阳明便立刻起身出迎。
不久,王阳明回到后堂,躲在桌下的人出来报告道:“刚才听到王和尚对那两个贼人说:‘你们暂且忍受一两顿夹棍的审讯,待会儿我就为你们开脱。’”王和尚三人当场大惊失色,纷纷叩头请求饶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