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宋太宗即位初年,京师某街富民某,有丐者登门乞钱,意未满,遂詈骂不休。众人环观,靡不忿之。忽人丛中一军尉跃出,刺丐死,掷刀而去。势猛行速,莫敢问者。街卒具其事闻于有司,以刀为征,有司坐富民杀人罪。既谳狱,太宗问:“其服乎?”曰:“服矣。”索刀阅之,遂纳于室,示有司曰:“此吾刀也,向者实吾杀之,奈何枉人?始知鞭笞之下,何罪不承,罗钳结网,不必浊世。”乃罚失入者而释富民。谕自今讯狱,宜加慎,毋滥!
[述评]
此事见宋小史。更有一事:
金城夫人得幸于太祖,颇恃宠。一日宴射后苑,上酌巨觥劝晋王,晋王固辞,上复劝,晋王顾庭中曰:“金城夫人亲折此花来,乃饮。”上遂命之,晋王引弓射杀之,抱太祖足泣曰:“陛下方得天下,宜为社稷自重。”遂饮射如故,夫投鼠忌器,晋王未必卤莽乃尔,此事恐未然也。
【译文】
宋太宗(赵匡义,太祖弟)即位的第一年,有个乞丐在京城一位有钱人家门口乞讨,嫌乞得钱少,心生不满,嘴中骂个不停,引起路人围观。众人对乞丐的口出恶言都十分反感。突然从围观的人群中冲出一位军官,一言不发就把乞丐给杀了,然后丢下凶刀匆匆离去。事情发生得突然,加上那位军官行动快速,围观的人群中竟没有人敢上前阻拦探问究竟。
衙令将此事呈报判官,判官以刀为证据,判富人犯了杀人罪。罪状确定即将执刑,太宗听说此事,便问判官:“那富人对此判决可服?”
答:“服了。判官。”
太宗将凶刀带回宫中,并召来判官说:“这是我的刀,乞丐是我所杀,为何要冤枉好人呢?现在我才明白,严刑逼供下,没有不承认的罪行。酷刑不只是乱世才有。”
于是将富人无罪开释,而将判官治罪。太宗并且下令:从今以后,审犯断案要更加谨慎,不可草率。
[述评译文]
上述的故事记载在《宋小史》里。还有一个小故事:
金城夫人深得太祖宠爱。一天太祖在后园与群臣一边饮酒,一边比赛射箭,太祖一时兴起,斟上一大杯酒要晋王(太宗登基前为晋王)喝下,晋王推辞不饮,太祖仍不死心,仍然力劝。晋王环视园中一圈,指着一朵花对太祖说:“如果金城夫人亲自摘下那朵花,我就喝酒。”太祖命夫人摘花。等金城夫人出现时,晋王却拉弓一箭将金城夫人射死,然后跪下抱着太祖的脚大哭说:“皇上刚得天下,应以国家百姓为重,不该沉迷女色。”太祖听了觉得有理,于是君臣继续宴饮。
一般人即使有除恶之心,却总不免有“投鼠忌器”的顾忌,晋王应该不至于如此鲁莽,这件事可能有失实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