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蔡天寿者,为人慷慨仗义。年四十无子,其妻泼甚,弗容娶妾。一日贩广锡三十余担,往苏州府卖。与牙人萧汉卿曰:“我未得子,意欲在此娶一妾,亦有相因的否?”汉卿曰:“有银何怕无当意女子。”即领去看几个室女。汉卿曰:“我年过四十,此女皆年纪不相宜,吾不娶也。”忽有荡子国延纪,家有寡母邓氏,年三十三岁,容貌端好,夫死遗家赀千金。被延纪赌荡罄空,更欠赌银二十余两,逼取无办,乃与棍商议,诈称母为妻,欲嫁以偿债。媒传于汉卿,领天寿看之,年貌合意,议身资银四十余两。纪曰:“氏系过江出身,恐外家阻当,不与嫁远。其银可封牙人手,待临行上船,我叫人送到船来,人与银两相交付。”牙人以为可。临行,延纪自雇轿,诈称母舅家接母。上船后,始知子将己脱嫁于客,心中甚怒。只忍气问曰:“夫既以我嫁人,何必相瞒,且娶我者是谁?”寿应曰:“是不才。”妇曰:“看君谅是个富翁,我亦无恨。但我因夫赌荡,衣资首饰,悉藏母家,我同你去取,亦且令母家得知。”
天寿信之,与邓氏偕往,氏入诉其子背将已嫁之事。其兄邓天明发怒曰:“那有子敢嫁母者,是何客人敢斗胆而娶?”出将天寿乱打。邓氏救止曰:“谅客人亦不知情,只不孝延纪,胆大该死。”天明即具状告县,邹爷准状,差拘延纪,逃走不出。
先拘汉卿、天寿到,邹爷审出大怒,将婚主、媒人各责二十。
以天寿收监,着汉卿讨延纪,数月终不能拿,累被拿限拷打。
天寿投分上释监,邹爷竟不许。人教,天寿曰:“贼要贼拿,赌钱要赌钱人拿,何不许银与赌棍人拿。”不数日,棍指延纪所在,差人一拿到,邹爷审出延纪以子嫁母,与远客作妾,责四十板,拟重典。身资银追入官,汉卿、天寿各拟杖惩。其母邓氏,着兄邓天明领归供养,任自择嫁,批照付之。
按:为嗣娶妾,礼律不禁,特当娶于附近小户。
若出外省,慕色而娶,多酿后患。若此类者,可为炯戒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