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第六章

類別︰子部 作者︰宋•錢時 書名︰融堂四書管見

    子曰︰“用天之道,因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羊尚切〕父母。此庶人之孝。”(小止而再言,故又記子曰。因天之道,不失其耕種之時也。因地之利,不失其地之所宜種也。謹身,不敢妄作。節用,不敢妄費。)

    治古之世,所以比屋,可封人人。有士君子之行者,豈農夫小民,皆修德學道之士也哉。因天而不失其時,因地而不失其利,又不妄作近刑戮,不妄費致凍餒,是雖利用出入由之,而不知至若,所以因,所以謹,所以節,則未嘗非道也。如是以養其父母,亦可無憾矣。後世號為士者,往往不屑于力農,或反游蕩,日浮侈縱,而不知檢。身既污辱,家亦破亡,非特無以養父母,且危父母矣。視庶人之所謂孝,何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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