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第十二章

類別︰子部 作者︰宋•錢時 書名︰融堂四書管見

    子曰︰“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以順則逆,民無則焉。不在于善,皆在于凶德,雖得之,君子所不貴。君子則不然,言斯可道,行〔下孟切〕斯可樂〔音洛〕,德義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觀,進退可度,以臨其民。是以其民畏而愛之,則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政令。《詩》雲︰淑人君子,其儀不忒〔他得切〕。(悖,亂也。容止,儀容舉止。象,似也。《詩》,曹風鳩篇。淑,善。忒,差也。)

    此亦專言德教在愛敬其親上,至稱君子。而曰進退可度,則是概論。凡有國有家者矣。夫愛親者,德也。不愛其親反愛他人,是謂悖德,敬親者,禮也。不敬其親而反敬他人,是謂悖禮。先王德教,惟曰以順天下而已。今以其順,則既逆之民何所取法乎。世衰俗薄,家人父子戚然而相仇,往往疏者反親。淫朋比德,反不翅若骨肉。詡詡取下相,媚悅以為容,此曾禽犢之不若,豈足多罪。若方外異端之學,自謂有志于道者,而乃斷棄綱常,離絕倫類,然後方入其學,不知所謂道何道也,其實則不在于善,皆在于凶德耳。雖得之君子所不貴,凶德二字,結正罪狀甚嚴,然則學不本于經世,斬然自立于名教之外者,可不懼哉。君子不然。言則便須可道,不可道非嘉言也。行則便須可樂,不可樂非善行也。可道可樂,言行之準的,最宜深味。東平王謂為善最樂。夫為善之人,身心舒泰,夙興夜寐,無非大順,是故樂莫樂于為善行。身不義舉,錯乖,方為公論所不容,為大法所不宥。惴惴朝夕如坐囹圄,樂乎不樂乎?德義至于可尊,則實孚而望隆矣。作事至于可法,則時措而皆合矣。容止至于可觀進退,至于可度,則動作出處,舉無一之不中節矣。無斯須放逸,無毫厘差失,與前所謂凶德正相反矣。以是而臨乎民上,是以其民不特畏敬且愛慕之。莫不相與,則效而求似其所為焉,無他順故也。此德教之所以能成,而政令之所以行也。淑人正在于善,而不在于凶德者。容止進退,是謂其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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