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第十八章

類別︰子部 作者︰宋•錢時 書名︰融堂四書管見

    子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故順可移于長〔丁丈切〕。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下孟切〕成于內,而名立于後世矣。(長,官之長也。理者,有倫而不亂。內,謂閨門之內也。)

    此則所謂立身揚名,而與第五章士之孝相表里也。前言明王,此言君子。前言君道,此言臣道。明王與君子固不侔,而君子之事則又大非常人比矣。常人之孝未必便可移于君,常人之弟未必便可移于長,常人之居家理未必便可移于官。無他,不明故也。君子之心通達無蔽,孝親即忠君,弟兄即順長,理家即治官,惟無所不通是以無所不可移。非真知此道本一無二,將見觸事牆面東窒而西礙矣。如之何其可移哉。惟可移,方是行之成處,方是變通不窮經世有用之學。是以行成于內,而名立于後世,自然不泯。謂之行成于內,則雖窮居約處,不見其用,而名固未嘗不立也。雖不用,猶用也。夫子答奚不為政之問,正是此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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