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第十九章

类别:子部 作者:宋·钱时 书名:融堂四书管见

    子曰:“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夫[音扶]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春秋修其祖庙,陈其宗器,设其裳衣,荐其时食。宗庙之礼,所以序昭[如字]穆也。序爵,所以辨贵贱也。序事,所以辨贤也。旅酬下为[去声]上,所以逮贱也。燕毛,所以序齿也。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达,通变之谓也。祖庙,天子七诸侯五大夫三适士二官师一。宗器,先世所藏之重器,若赤刀、大训、天球、河图之类也。裳衣,先祖之遗衣服,祭则设之以授尸也。时食,四时之食,各有其物也。宗庙之次,左为昭,右为穆,而子孙亦以为序也。序爵者,公侯卿大夫各以爵为差。事者,宗祝有司之职事,高下各以其所能任也。旅,众也。酬,导饮也。旅酬于下,下亦得献于上也。逮,及也。燕毛,祭毕而燕乃序齿尊老,毛发白位于上。践,犹履也。其,指先王也。所尊所亲,先王之祖考子孙臣庶也。始死曰死,既葬而反曰亡。)

    达孝当就继志述事上看。志不易,继也,事不易,述也。若以无改父道为孝,则武王不宜伐商。若以友于兄弟为孝,则周公不当诛管蔡。未可与权者,未足与议也。故以达孝称之,是其伐也,其诛也,乃其所以善继志述事者也。使武王忍于商而不伐,周公忍于管蔡而不诛,虽欲践位行礼,如下文所述可得乎?所以盛言祖庙之修,宗庙之礼,而申言孝之至,在继志述事之后也。

    “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宗庙之礼,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

    上节既言宗庙之礼,于此又兼言郊社之礼。《孝经》称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盖其礼至周公而备,所以极继志述事之形容也。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非特文物度数之末而已。所谓微之显诚之不可掩者,果可以外求乎?明乎此,则推之天下国家,无他道也。与《论语》指其掌正同。一章之旨,归宿在此。

    右第十九章。此武王周公诚之不可掩者。三章皆承鬼神之德而发明圣人所以感通鬼神一贯之妙,天下国家由是而达之尔。故此章终之以治国,下章继之以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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