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百姓
类别:子部 作者:清·阎若璩 书名:
四书释地又续
百姓义二有指百官言者书百姓与黎民对礼大传百姓与庶民对是有指小民言者不必后代亦始自唐虞之时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是四书中百姓凡二十五见惟百姓如丧考妣三年指百官葢有爵土者为天子服斩衰三年礼也孟子已明下注脚曰舜帅诸侯为尧三年丧丧并平声持服曰丧如丧考妣三年即檀弓方丧三年耳岂如蔡传之云云者哉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如果你对
四书释地又续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四书释地又续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