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五亩之宅

类别:子部 作者:清·阎若璩 书名:四书释地三续

    炳烛斋随笔曰五亩之宅说者皆云古者受宅二亩半在田二亩半在邑此说之极不通者古今皆习闻而莫知其非可笑也匠人营国不过方九里九九八十一为方一里者八十一方一里之地为九百亩以八十一倍笇不过七万二千九百亩耳其中有王宫有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又道涂九经九纬每经涂阔九轨又六卿以至于三百六十官各有公署自公卿而下至于上中下士各有馆舍如诗所云退食自公适子之馆兮者又有宾馆神祠作坊仓库狱囚以上诸项处于王国之中必三分去二所存不过二三万亩耳而六乡之民已七万五千家工商各不下万家即人受半亩势必不给况二亩半乎孟子云愿受一廛而为氓礼记云儒有一亩之宫参观之足知二亩半之说为妄矣以今世数目验之民有地二十歩便可造屋三四间足以成家矣则古者一亩百歩之地当必容四五家二亩半之地当必容十余家也愚案此说煞是可疑存之以待博雅君子[案古者歩百为亩古之百亩为今四十一亩一百六十歩则古之五亩仅当今二亩零二十歩耳仲恭似未晓此又案歩有二义一举足日歩司马法六尺为歩仲恭有地二十歩乃一举足歩之歩非古司马法田用司马法建歩立畮正其经界见汉食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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