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學而篇

類別︰子部 作者︰清•王夫之 書名︰讀四書大全說

    一

    讀論語須是別一法在,與學、庸、孟子不同。論語是聖人徹上徹下語,須于此看得下學、上達同中之別,別中之同。

    如“學而時習之”一章,聖人分中亦有此三種︰“時習”則自“說”,“朋來”則自 “樂”,“不慍”則固已“君子”。初學分中亦有此三種︰但“時習”即“說”,但“朋來 ”即“樂”,但“不慍”則已為“君子”。

    又“時習”、“朋來”而“不慍”,斯“說”、“樂”而“君子”,則學者內以安其心,外以成其身,渾然具足而無所歉。抑“時習”而已“說”,“朋來”而已“樂”,“不慍”而已“君子”,則學者可無求“說”、“樂”于外物,而他有待以成其德。

    且學者之于學,將以求“說”、“樂”也,將以為“君子”也。乃必于此而得之,則亦當自勉于“習”,廣益于“朋”,而無以“知”“不知”動其心,固可以開初學入德之門。乃言乎“說”而天理之來復者盡矣,言乎“樂”而天理之流行者著矣,言乎“君子”而天德之攸凝者至矣,則亦可以統作聖之功。

    果其為“學”,則“習”自不容中止,“朋”自來,“不知”自“不慍”,德即成于不已。然“學”而不“習”,“習”而不“時”,“時習”而不能推以及人,得“朋”為“ 樂”,而“不知”則有所“慍”,亦學者之通病。故必“時習”而抑有以得夫“朋來”之“ 樂”,“樂”在“朋來”而抑不以“不知”為“慍”,乃以有其“說”、“樂”,而德以成,則“說”、“樂”、“君子”所以著「時習”、“朋來”、“不慍”之效。然非其能“說 ”、能“樂”、能為“君子”,要不足以言“學”,則亦以紀學者必至之功。

    夫子只就其所得者,約略著此數語,而加之以詠嘆,使學者一日用力于學,早已有逢原之妙,終身率循于學,而不能盡所得之深。此聖人之言,所為與天同覆,與地同載,上下一致,始終合轍;非若異端之有權有實,懸羊頭賣狗腿也。集注兼采眾說,不倚一端,可謂備矣。然亦止于此而已矣。他如雙峰所雲“說”之深而後能“樂”,“樂”之深而後能“不慍”,則“時習”之“說”,與“朋來”之“樂”,一似分所得之淺深;而外重于中,以“ 朋來”之“樂”遣“不知”之“慍”,尤為流俗之恆情,而非聖人之心德。

    又小注為此三段立始、中、終三時,尤為戲論。“朋來”之後,豈遂無事于“時習” ?安見“人不知”者,非以“朋”之未“來”言耶?至于專挈“時習”為主,如雲峰之說,則直不知樂行憂違,成物以成己,安土而樂天,為聖賢為己之實功,而但以學、問、思、辨概聖學而小之,則甚矣其陋也!

    論語一部,其本義之無窮者,固然其不可損,而聖意之所不然,則又不可附益。遠異端之竊似,去俗情之億中,庶幾得之。

    二

    本文一“學”字,是兼所學之事與為學之功言,包括原盡,徹乎“時習”而皆以雲“ 學”。若集注所雲“既學而又時時習之”一“學”字,則但以其初從事于學者而言耳。“既 ”字、“又”字,皆以貼本文“時”字,故集注為無病。小注所載朱子語,則似學自為一事,習自為一事,便成差錯。胡氏之說,自剔得集注分明。集注雲“必效先覺之所為,乃可以明善而復其初”,此豈暫一嘗試于學之謂乎?“時習”兼“溫故知新”在內,非但溫理其舊聞而已。

    學有對問、對思、對修而言者,講習討論是也。此“學”字與“大學之道”“學”字同,該括廣大,故上蔡以“坐如尸、立如齊”言之。昨日之坐尸、立齊者,自昨日事;今日之坐立,又今日事。事無窮,道自無窮。豈今日之坐立,以溫理昨日之如尸、如齊者乎?

    馮厚齋專就講習討論上說,只作今經生家溫書解。此俗學、聖學大別白處,不容草次。知集注“既學”之“學”,非實詮本文“學”字,則此疑冰釋矣。

    三

    前後統言孝弟,而朱子以前所言孝弟為“資質好底人”,則又分上一層說得容易,下一層說得鄭重。是以金仁山有“前以質言,後以學言”之說。乃集注直雲“上文所謂孝弟” ,則又似乎無分。是以陳新安有“善事之中有無限難能”之說。

    以實求之,則朱子謂上言資質者本無病,而仁山所雲下以學言,則不成語也。此處亦易分曉。世豈有孝弟而可謂之學耶?學也者,後覺效先覺之所為。孝弟卻用此依樣葫蘆不得。雖所為盡道以事親者,未嘗無學,而但以輔其盡性之功,則輔而非主。為孝子、悌弟者,止勉求遠乎不孝、不弟,而非容有效孝、效弟之心。效則不名為孝弟矣。以孝弟為學,故姚江得譏有子為支離。而有子豈支離者哉?集注言“為仁猶言行仁”,只在用上說,故小注有水流三坎之喻,言其推行有漸,而非學孝、學弟以為學仁民、學愛物之本。故注又雲“學者務此”,但如本文言務而不言學。“學”字與“務”字,義本不同。學者,收天下之理以益其心;務者,行己之德以施于天下。知此,則知為仁也,不犯也,不亂也,皆以見于天下之作用言而一揆也。

    大抵有子此章,言德而不言學,故程子曰“孝弟,順德也”。不犯、不亂,德之淺者也。為仁,德之大者也。孝弟,德之本也。要以言德而非言學也。

    乃孝弟而不犯、不亂,極乎下以淺言之,而深者亦在其中。不特善事之難能,而推夫不犯不亂之至,則文王之服事小心,周公之“赤舄幾幾”,亦但以免夫犯亂。特就其淺者言之,則鄉黨自好者之守法安分,亦得與焉。此極乎下以通上也。

    孝弟為為仁之本,極乎上而大言之,而小者亦在其中。不特孝弟之無異文,而即夫人之恩施姻亞、睦輯鄉黨而仁及人,不殺一啟蟄、不折一方長而仁及物,亦莫非仁道之生。特就其大者言之,則君子之以弘夫愛之理,而全夫心之德,亦此道焉。此極乎上以通下也。

    要則孝弟皆以盡性言,而淺者則因其性之所近而得合,深者則有以盡夫性而無所缺耳。在夫人,固因其質之美,而實不無專心竭力之功。在君子,甚有至德弘道之功,而要不可謂之學。故支離之病,仁山實啟之,非有子之過也。

    四

    “鮮矣”與“未之有也”,文勢低昂,以分輕重耳,正不當于此細碎分裂。潛室之說,殊增葛藤。

    或人“若說鮮矣,則未以為絕無”一問,極不惺忪。總緣他泥著下章注“專言鮮”一 “專”字。且如“知德者鮮矣”,千里一聖,猶比肩也,使當世而有一二知德者焉,詎致勞聖人之嘆?

    潛室不與直截決去其疑,乃為“縱是有之”之說,則愈入棘叢。且即使謂鮮非絕無,亦以人而言。猶雲天下之能孝能弟者而好犯上,千百人之中不過一二人而已。豈謂此一人者少作犯上之事哉?犯上之事,止一已足。況本文不但雲“犯上”,而必雲“好”。好則不厭頻為,偶一過誤為之,不可謂好。中心之好惡,寧可較量多少?

    下章“鮮矣仁”語,意亦如此。言凡天下之巧言令色者,鮮矣其能仁也。方于“矣” 字文理無礙。知此,則知程子“非仁”之說,甚合本旨。不然,夫人心德之仁,必無不仁而後可為仁,故子曰“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豈可以多少論哉?

    五

    集注“必其務學之至”六字,是朱子活看末二語處,極俗目。玩小注所引朱子之言,則似朱子初年亦將“未學”當真煞說。逮其論定而筆于集注,添一“或”字,與“吾”字作對,意謂︰人或疑其未學,而我則信其已學;使未學也,則亦安能爾哉?所以兼采游、吳二說以存疑。而所雲“苟非生質之美”者,則除下聖人生知、安行一例以為言,亦理有固然,而非故作兩頭馬之詞也。

    蓋本文之旨,原以考學之成,而非泛論人品。使其抑學揚行,則當雲雖其未學,亦與學者均矣。子夏到底重學,以破一切高遠之說,謂此親賢盡倫之事,人有妄謂其無假于學者,而我必謂非務學之至者不足與此。則天下豈有不學而能之聖賢哉?

    上四段原是據現成人品說,非就用力敦行者說。則亦憑空立此一規格,以驗學之所至耳。“吾必謂之學矣”六字,是聖學、異端一大界限,破盡“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一流邪說。于此見子夏篤信聖人處。知此而後知集注之精。

    六

    雙峰雲“有子論仁論禮,只說得下面一截”。東陽雲“有子是說用禮”。只此二語,見得此章在集注自從本源上別起一番議論,非正釋也。

    所以然者,以有子說“禮之用,和為貴”,言“為貴”,則非以其體言,而亦不即以用言也。“用”只當“行”字說,故可雲“貴”。若“和”竟是用,則不須揀出說“貴”矣。“用”者,用之于天下也。故曰“先王之道”,曰“小大繇之”,全在以禮施之于人而人用之上立論。此“用”字不與“體”字對。“貴”者,即所謂道之美而大小之所共繇也。“ 和”者,以和順于人心之謂也。用之中有和,而和非用禮者也。有子蓋曰︰禮之行于天下而使人繇之以應夫事者,唯和順于夫人之心而無所矯強之為貴;唯其然,斯先王之以禮為小大共繇之道者,以純粹而無滯也。

    集注以從容不迫釋“和”之義,則是謂人之用禮,必須自然嫻適而後為貴。使然,將困勉以下者終無當于禮,而天下之不能繇禮者多。且先王之道,亦但著為禮而已,未嘗有所謂和也。從容不迫者,行禮者之自為之也。必從容不迫而後可為貴,則先王之道非美,待人之和而後美矣。

    且所雲“和”者,有以德言,則中庸發皆中節之和是也。此則為禮之本,而非禮之用。繇其有和,可使喜、怒、哀、樂之中節,則禮于是起焉。和,性情之德也。禮,天下之達道也。唯和乃中節而禮以達,斯和體而禮用,不得雲“禮之用,和為貴”矣。

    若雲繇吾性之德有禮,仁義禮智,性之四德。而情之德乃有和,則中庸之所謂和者,又情之根夫仁義禮智具足之性以生,而不專倚于禮。且在性之所謂仁義禮智者,有其本而已,繼乎天之元亨利貞而得名者也,在率性之前而不在修道之後。今曰“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繇之”,則固指教而言矣。如之何紜紛膠,而以此和為性情之德耶?

    夫性情之德,則盡人有之。而君子致之者,其功在省察、存養,而乃以經緯乎天地。是所貴在戒懼慎獨而不在和,又何以雲“禮之用,和為貴”哉?

    況乎中庸之言“和”者,又非從容不迫之謂,乃情之不戾于節者也。故彼之言“和” ,乃以贊夫人情中固有之德,而亦以贊君子省察極致、動必中禮之德,故曰“謂之”,而非有所致力之詞,以與“敬”相為對者也。未發謂中,已發謂和。可雲敬以致中者,以靜存之功,主敬為本;則亦當雲誠以致和,以動察之功,存誠為要。今此以敬、和相對而言,其可雲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敬乎?

    禮之為節,具足于喜怒哀樂之未發;而發皆中節,則情以率夫性者也。敬者人事也,和者天德也。繇人事以達天德,則敬以為禮之本,而因以得和。和者德之情也,樂者情之用也。推德以起用,則和以為樂之所自生,而樂以起。此禮樂相因一致之理有然者,故程、範得並言樂而不悖。而有子則固曰︰禮原中天下之節,有節則必有和,節者皆以和也;是以禮之用于天下者,使人繇之而人皆安之,非其情之所不堪,亦非其力之所待勉,斯以為貴。故制禮者當知此意,勿過為嚴束以強天下,而言禮者不得視禮為嚴束天下之具而賤之。勿過為嚴束以強天下,先王之道所以無弊,而無小大之可或逾。不得視為嚴束天下之具而賤之,則以先王之道既盡其美,而小大皆不能逾。原非可雲“前識之華”,“忠信之薄”也。

    乃非以為嚴束,而要以和順夫人心,亦必不廢禮之節而後得和,此文質同體之固然者。如有見夫節者之不過以和順夫心,因以謂節以效和,而所貴非節,則將有如老聃之知禮而反賤禮者。要之,舍禮亦終不能和,而又何以行哉?故東陽以前節為正意,後節為防弊之言,深得有子之旨;非前節重和,後節重節,為兩相回互之語也。

    有子大旨,只是重禮。前三句謂能知禮意,則洵為貴美而不可廢。後四句則以為能達禮意,而或廢禮者之防。若夫不知禮之用而可貴者,唯以和故,乃貿貿然以禮為程限,而深其畏葸,以自役而役人,則必將見禮之不足貴,而與于無禮之甚者矣。知其用于天下之本旨,則禮未嘗不可損益,以即乎人心;而知人心必于禮得和,而舍禮無和,則雖有可損益,而必不可過乎其節。此斟酌百王、節文自性者所必謹也。

    大抵有子在制作上立言,故曰“用”,曰“繇”,曰“行”。是故雙峰以為在下面一截說,與前論仁而言行仁一例,而君子之靜存動察以立大本而行達道者,固未及也。王陽明疑有子之支離以此,而有子之切事理以立言,終異于姚江之淪于禪者,亦正在此。固不必更就上面一截起論,為頭上安頭之說矣。

    且使從本而言之,則禮固以敬為本,而非以和。若曰“敬之碎底是和”,則和者敬之分體也。此不成義。知敬之分而用之,其于禮必加詳,何為不以禮節而不可行哉?且抑與從容不迫之釋,自相背戾矣。

    要以中庸之所謂和,乃本然德體之天則,此之謂和,乃妙用推行之善道,固不可強合為一。況即集注所雲從容不迫者,自非可有意以之為貴而用之。使功未至而機未熟,則有意貴和者,正墮“知和而和”之病。如其必自然得和而後可為貴,則于和之上,又加一自然,而豈不贅歟?矧自然從容不迫者,乃動容周旋中禮,盛德已至之聖符,非可與天下共率繇之,更不必言“為貴”、“為美”,而抑以不節為慮。有子本以言王道,而不以言天德。徒為深入之言,則所在皆成齟齬,此不能強徇集注而廢饒、許也。

    七

    朱子又曰“敬為體,和為用”,須是撇開有子另說方可。朱子自說學,有子自是說道。先王之道,賢者俯就,不肖企及,豈可以君子之為學律之?他言王道者,可與天德合轍,而此必不可。如朱子之意,蓋謂未發而主敬,必發而從容不迫,乃為可貴;未發能合,已發能分,乃散應事物而無不宜。以此言之,烏可不知和,烏可不“知和而和”哉?

    且中庸章句、語錄,括已發未發而一之于敬。愚謂未發功在敬,不顯之篤恭是也;發則功在誠,大學之慎獨以誠意,中庸之“行之者一”是也。致中者敬之至,致和者誠之功。存養、省察,為學之體;敬以具節而禮明,和以達節而樂備,為學之用。故程、範之說,小異于有子而可相通,而小注朱子所雲,則皆成矛盾。

    唯“嚴而泰、和而節”以下一段,集注明切可觀。其曰“禮之全體也”,可見章首一 “禮”字,原以體言,而本文“用”字,非與體為對待之詞,則從容不迫之義,固不得立矣。“毫厘有差,失其中正”,恰在制作上說,而非生疏拘迫、不能從容之謂差也。拘迫不從容,正是掙扎得不差處。唯制作不和順于心,而苦人以所難,方成差謬。

    朱子此注,與前注早已不同。實則此為諦當,不必更說向深妙處去。雲峰乃為割裂而曲徇之,過矣。雲峰之篤信,乃以成朱子之失;饒、許之分別,乃以通朱子之窮。故有功先儒者,不在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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