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口诸微亡阳,诸濡亡血,诸弱发热,诺紧为寒。诸乘寒者,则为厥,郁冒不仁,以胃无谷气,脾涩不通,口急不能言,战而栗也。
少阴脉不至,肾气微,少精血。奔气促迫,上人胸膈.宗气反聚,血结心下。阳气退下,热归阴股,与阴相动,令身不仁,此为尸厥。
少阴、厥阴俱病,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此为寒厥。)
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
(以下所论诸条,皆指伤寒症手足逆冷而言,非气逆不知人之厥也。)
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素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胜,必愈。
伤寒—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此为热厥。)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此致厥之由。)厥者,手足厥冷是也。(此厌之象。)
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脏厥。
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口,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苦厥而呕,胸胁烦满,其后必便血。(热入里。)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卧者,死。
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腹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为亡血,下之,死。
伤寒脉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
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虑寒之厥。)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辟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病人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中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须吐之。
(《伤寒论》中厥证诸条有寒有热,有虚有实,有寒热互乘,其变不一,随病异形,非厥之正病也,尤不可不潜心体察。凡一病,其变态不同如此,何可执一说以人命为儿戏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