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数五,地数五,合而为十,数之全也。天以一而变四,地以一而变四,四者有体也,而其一者无体也,是谓有无之极也。天之体数四而用者三,不用者一也。地之体数四而用者三,不用者一也。是故无体之一以况自然也,不用之一以况道也,用之者三以况天地人也。
体者八变,用者六变,是以八卦之象不易者四,反易者二,以六卦变而成八也。重卦之象不易者八,反易者二十八,以三十六变而成六十四也。故爻止于六,卦尽于八,策穷于三十六,而重卦极于六十四也。卦成于八,重于六十四,爻成于六,策穷于三十六而重于三百八十四也。
天有四时,一时四月,一月四十日。四四十六而各去其一,是以一时三月,一月三十日也。四时体数也,三月三十日用数也。
体虽具四而其一常不用也,故用者止于三而极于九也。
体数常偶,故有四有十二。
用数常奇,故有三有九。
大数不足而小数常盈者何也?以其大者不可见而小者可见也。故时止乎四,月止乎三,而日盈乎十也。是以人之肢体有四而指有十也。
天见乎南而潜乎北,极于六而余于七,是以人知其前,昧其后,而略其左右也。
天体数四而用三,地体数四而用三,
天克地地克天而克者在地,犹昼之余分在地也,
是以天三而地四,天有三辰,地有四行也。
然地之火且见且隐,其余分之谓耶?
干七子,兑六子,离五子,震四子,巽三子,坎二子,艮一子,坤至阴,故无子。
干七子,坤六子,兑五子,艮四子,离三子,坎二子,震一子,巽刚,故无子。
天有二正,地有二正,而共享二变以成八卦也。
天有四正,地有四正,共享二十八变以成六十四卦也。
是以小成之卦正者四,变者二,共六卦也;大成之卦正者八,变者二十八,共三十六卦也。
乾坤坎离为三十六卦之祖,兑震巽艮为二十八卦之祖也。
乾坤七变,是以昼夜之极不过七分也。
艮兑六变,是以月止于六,共为十二也。
离坎五变,是以日止于五,共为十也。
震巽四变,是以体止于四,共为八也。
卦之正变共三十六,而爻又有二百一十六,则用数之策也。
三十六去四则三十二也,
又去四则二十八也,
又去四则二十四也,
故卦数三十二位,去四而言之也。
天数二十八位,去八而言之也。
地数二十四位,去十二而言之也。
四者乾坤坎离也,八者并颐中孚大小过也,十二者兑震泰既济也。
日有八位而用止于七,去干而言之也。
月有八位而用止于六,去兑而言之也。
星有八位而用止于五,去离而言之也。
辰有八位而用止于四 去震而言之也。
日有八位而数止于七,去泰而言之也。
月自兑起者,月不能及日之数也。故十二月常余十二日也。
干阳中阳,不可变,故一年只举十二月也;
震阴中阴,不可变,故一日之十二时不可见也;
兑阳中阴,离阴中阳,皆可变,故日月之数可分也。
是以阴数以十二起,阳数以三十起,而常存二六也。
举年见月,举月见日,举日见时,阳统阴也。
是天四变含地四变,日之变含月与星辰之变也。
是以一卦含四卦也。
日一位,月一位,星一位,辰一位;
日有四位,月有四位,星有四位,辰有四位,四四十有六位,
尽此一变而日月之数穷矣。
天有四变,地有四变,变有长也,有消也,十有六变而天地之数穷矣。
日起于一,月起于二,星起于三,辰起于四,
引而伸之,阳数常六,阴数常二,十有二变而大小之运穷矣。
三百六十变为十二万九千六百,
十二万九千六百变为一百六十七亿九千六百一十六万,
一百六十七亿九千六百一十六万变为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
四百五十六亿。
以三百六十为时,
以十二万九千六百为日,
以一百六十七亿九千六百一十六万为月,
以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一万七千四百五十六亿为年,
则大小运之数立矣。
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一万七千四百五十六亿分而为十二,
前六限为长,后六限为消,
以当一年十二月之数,而进退三百六十日矣。
一百六十七亿九千六百一十六万分而为三十,
以当一月三十日之数,随大运消长而进退六十日矣。
十二万九千六百分而为十二,
以当一日十二时之数,而进退六日矣。
三百六十以当一时之数,
随小运之进退以当昼夜之时也。
十六变之数去其交数,取其用数,
得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一万七千四百五十六亿,
分为十二限,前六限为长,后六限为消,
每限得十三亿九千九百六十八万之一百六十七亿九千六百一十六万。
每一百六十七亿九千六百一十六万年开一分,进六十日也。
六限开六分,进三百六十日也。
犹有余分之一,故开七分,进三百六十六日也。
其退亦若是矣。
十二万九千六百,去其三者,交数也,
取其七者,用数也。
用数三而成于六,加余分故有七也。
七之得九万七百二十年,
半之得四万五千三百六十年,以进六日也。
日有昼夜,数有誂朒,以成十有二日也。
每三千六百年进一日,凡四万三千二百年进十有二日也。
二千一百六十年以进余分之六,
合交数之二千一百六十年,共进十有二分以为闰也。
故小运之变凡六十,而成三百六十有六日也。
六者三天也,四者两地也。
天统乎体而托地以为体,地分乎用而承天以为用。
天地相依,体用相附。